签到天数: 4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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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5-9-4 11: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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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好像,有人对你说,我很爱你,我对你可好了,我给了你一千万呢,你现在也应该回报我,至少回报我五百万——可事实上,你连一毛钱都没见着。 这种情况下,谁会心甘情愿真的去回馈五百万? 也许有人会说,父母至少把你养大,养育之恩。 养育不是恩,是义务。 生了孩子,就得养。在他成年之前,不但要养育,还不能虐待——无论是精神上的,还是肉体上的。 这一点,美国的法律就比中国要健全得多。虐待子女的,即便你是亲生父母,也马上失去监护权。 而中国,持着“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借口,随意打骂,甚至虐待。 打了骂了,孩子还得感恩,还得体谅、原谅、长大后还得回馈回报。 没有比这更不讲理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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