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9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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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8月份开始,事业单位性质的兴宁市公路局就开始了新一轮的员工工资调整,根据现在国家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纲要来看,事业单位工人的工资是应该略微上调的(详见2015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但是根据八月份的员工工资情况来看,工资没有上调就算了,还反倒下调了一大部分,工资削减近1200元,对比梅县、蕉岭、平远。大埔的工资水平差了一大截不算还同比缩减近四分之一。
毕竟是作为国家公路养护单位,比起城市环卫工人来说工作性质也相差不不大,养路工人也算是弱势群体,一大部分工人为国家公路服务了几十年,养路工人日常工作量也没有减少,工作时间也没有减少,赶上国家政策好工资水平近年来略有上涨,为何如今需要大幅度削减工人工资呢,如今一夜回到“解放前",兴宁市公路局的工资调整削减幅度是让人不能接受的。
我想咨询一下时空哪位有相关知识的大神,这样的工资调整方案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又应该工人又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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