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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平远县大柘镇镇长颜德华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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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3 15:45:29 | 只看该作者
习近平同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强调

  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 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刘云山出席

  新华网北京1月12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2日上午在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县级政权所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尤其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焦裕禄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县委书记的光辉形象。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校校长刘云山出席座谈会。

  这期研修班200名学员参加了座谈会,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委书记林健东、吉林省四平市伊通县委书记孙立荣、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委书记黄水木、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双湖县委书记南培、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委书记郭志英、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委书记李鸿等先后发言。

  习近平认真听取他们的发言,不时记下要点,不时插话,就一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座谈会气氛热烈。

  在听取发言后,习近平发表了重要讲话。习近平首先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县委书记和在县里工作的广大党员、干部表示诚挚的慰问。他表示,我很关注县一级工作。大家来自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对真实情况比较了解,同大家谈谈肯定有好处。

  习近平指出,我对县一级职能、运转和县委书记的角色有亲身感悟,听了大家的发言很有感触,脑海里不断浮现我当县委书记时的画面,仿佛回到了30多年前。在我们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焦裕禄同志为县委书记树立了榜样,大家要自觉学习和弘扬焦裕禄精神,努力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

  习近平强调,县委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就是“一线总指挥”。对党忠诚,是县委书记的重要标准。县一级阵地,必须由心中有党、对党忠诚的人坚守。要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把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看家本领,不断领悟,不断参透,做到学有所得、思有所悟,注重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保持必胜信念,在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心中有党,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作为党的干部,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工作,都要经得起风浪考验,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岔了、走偏了。要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

  习近平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县委书记是直接面对基层群众的领导干部,必须心系群众、为民造福。大家心中要始终装着老百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做到不谋私利、克己奉公。对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要想得透、看得淡。要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现在,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只有五、六年了,但困难地区、困难群众还为数不少,必须时不我待地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决不能让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掉队。党和国家要把抓好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大任务,贫困地区各级领导干部更要心无旁骛、聚精会神抓好这项工作,团结带领广大群众通过顽强奋斗早日改变面貌。

  习近平指出,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坚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想出来的点子、举措、方案符合实际情况。县委书记对一方党风政风具有示范作用,要按照中央要求,继续把作风建设抓好、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巩固好,做到勤政、务实、为民,自觉抵制和纠正“四风”问题。

  习近平强调,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要意气风发、满腔热情干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不能干一年、两年、三年还是涛声依旧,全县发展面貌没有变化,每年都是重复昨天的故事。对定下来的工作部署,要一抓到底、善始善终。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像接力赛一样,一棒一棒接着干下去。事业成功的原因很多,奋发有为是主要因素。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劲头,积极寻找克服困难的具体对策,真正成为带领人民群众战风险、渡难关的主心骨,积极深化改革,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对突出矛盾要有责任意识,主动去解决而不是回避推卸。



  习近平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程序进行决策,做到总揽不包揽、分工不分家、放手不撒手。要注意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带头增进和维护县委班子团结。依法治国的根基在基层。县委书记要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做决策、开展工作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据、法定的程序、违法的后果,自觉当依法治国的推动者、守护者。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追求健康情趣,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引导全县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

  座谈会开始前,习近平等亲切会见了研修班学员并同他们合影留念。

  王沪宁、刘奇葆、赵乐际、栗战书出席座谈会。中央有关部门和中央党校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从2014年11月起,中央党校举办县委书记研修班,计划到2017年底将全国县(市、区、旗)委书记轮训一遍。举办研修班的目的,主要是对县委书记进行系统理论培训和党性教育,引导县委书记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以上内容希望很多政府领导干部好好学习、领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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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4 12:13:22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向农村征地要哪些程序才合法?
政府征地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发展改革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


  (2)国土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土地预审意见;


  (3)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或建筑单体方案;


  (4)审核通过的征收补偿方案书面文件及被征收人意见反馈和方案修改、公布情况;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批准文件;


  (6)征收补偿资金监管协议和存储证明;


  (7)房屋评估报告及被强制人房屋权属证明;


  (8)征收、补偿决定;


  (9)如果进行听证的,要有根据听证记录做出的决定;


  (10)未达成协议的主要原因及比例情况;


  (11)安置用房或者过渡用房。

  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如下:


  1、拟定征地计划、征集群众意见、完善相关资料、上报国务院或省政府(基本农田、不是基本农田的耕地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须报国务院审批。其余的报省政府)审批;


  2、国务院或省政府审批后,市县政府收到审批单后在10日内发出征地公告。


  3、市县国土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征求群众意见,相关权利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县国土部门然后报市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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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4 12:22:23 | 只看该作者
司法强制拆迁要符合什么条件?
 (1)司法强制拆迁的对象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拆迁义务的被拆迁人。

  (2)司法强制拆迁的依据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拆迁裁决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限令被拆迁人履行拆迁义务的限期拆迁决定,或是人民法院依据拆迁人的申请在拆迁民事诉讼中采取的先予执行强制措施。

  (3)司法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只能是人民法院。

  (4)司法强制拆迁一般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由人民法院移送执行。

  相关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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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4 12:27:47 | 只看该作者
司法拆迁需要走哪些程序?
拆迁程序还是比较复杂的,这里将拆迁的程序作一个大致的介绍:

  1、拆迁公告

  首先,拆迁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手续和程序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2、进场评估

  (1) 评估机构须有资质: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市场评估的单位,应当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2)选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可以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符合条件的机构中抽签选定。(3)异议处理:如果拆迁一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5日内要求评估机构作出解释、说明。如果经评估机构说明仍有异议的,有异议一方可以委托符合资质的其他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根据有关规定,营业用房和住宅房的补偿标准确有区别,但对是否营业用房有时会发生争议,你如果主张被拆迁房为营业用房的,应提供相应的依据。

  3、双方协商补偿方案

  评估结果经双方确定后,可以对补偿方案进行协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4、行政裁决

  如果拆迁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在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市建设局。

  未达成拆迁安置协议户数占项目拆迁总户数30%以上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对裁决的依据、程序进行听证。听证双方可以现场答辩。

  在裁决中,被拆迁双方都可以提出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裁决机关作出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对于你房屋应按营业用房作价补偿的主张,可在听证或裁决过程中提出。

  5、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6、强制执行

  对已生效的裁决或判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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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4 12:38:36 | 只看该作者
城市房屋强制拆迁中有哪些公民权利应受到保护?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城市建设步伐的随之加快,随之伴随的现象就是城市拆迁房屋数量急剧增加,城市房屋拆迁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一个敏感的话题,由此引发的拆迁矛盾拆迁不断恶化。强制拆迁就是引发拆迁矛盾的直接导火线。本文就强制拆迁中如何正确维护市民的权力着手,具体阐述了公民在强制拆迁中应该享有的权利。

  城市房屋强制拆迁中要注意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然而很多地方的强制拆迁出现了类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影子,夜深人静私闯住宅,敲门砸玻璃殴打被拆迁人逼公民搬走。有些地方的强制拆迁干脆就是晚上进行,把当事人架进车里,推土机就开始了工作。滥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以“妨碍公务”“暴力抗法”为借口错误拘捕当事人,就严重侵犯了人身自由权。

  财产权

  <宪法>以及新颁布的<物权法>都有明确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容侵犯,未经所有人允许,不受任何权力以及任何形式的侵害。然而,许多居民倾其毕生积蓄购买了住房,一纸拆迁公告下来,说拆就拆,补偿款

  数额不合理根本就无法再次回迁购置新房。另外,很多新居民区远离市区,上学及上下班、购物等都极为不便,靠近市中心做生意的便利也没有了。或者使通过劳动获得收入的机会成本大打折扣,或者使可预期收入的资本成本加大,这些都使被拆迁人的财产收入受到损害。可喜的是,重庆孤岛事件中政府通过协调,做到了充分保护被拆迁户的权利,实现了政府部门、房屋拆迁人和被拆迁户几方共赢的局面。







  劳动保障权

  如果在职职工是拆迁当事人又不顺利搬迁的话,轻者被调离,重者则被开除公职。<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劳动法>被一些地方政府歪曲滥用,变成了他们肆意侵犯公民权利的工具。有些地方政府在拆迁前允诺给被拆迁户安置工作,可是后来却没有了下文,政府信用全无。

  知情权

  在很多地方,房屋拆迁公告贴出来的同时,拆迁评估补偿数额也就几乎公布了。补偿依据什么标准评估、什么公司进行评估、拆迁法律程序以及如何进行法律救济的途径等等,被拆迁人很少被告知,所以很多被拆迁户有着强烈的被欺骗感和被愚弄感以及不被尊重的感觉,拆迁纠纷从一开始就埋下了隐患。拆迁的实际用途和当初拆迁公告上的内容不一样,也是导致拆迁上访的重要原因,因为现实生活中不同的建设项目补偿数目可能有很大的不同。

  公平交易权

  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发放拆迁许可证时没有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这是强制拆迁源头的不公平,也是最大的不公平。在拆迁评估程序上,很多地方的被拆迁户对被评估机构没有选择权。评估过程的不公开及评估黑洞,都导致了房屋安置和补偿的不合理。

  司法救济权

  “人权在实践上完全是通过法院得到保护和实施的”司法诉求是公民行使权利保护的最后途径。对公民人身及财产纠纷的处理不是行政裁决终局,而是司法裁决终局,这是世界通例。

  重大社会事务参与权

  很多拆迁事件中被拆迁户都不能充分行使参与权,具体表现为:项目规划这一牵一发而动全局的事情没有听取广大被拆迁户的意见;房屋拆迁基准价的制定没有召开由广大被拆迁户参加的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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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4 18:27:28 | 只看该作者
2011年国内十大征地强拆事件
近年来,因政府强征、强拆迁所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暴力冲突已成为危及社会稳定的根源。当局为了应对因强拆而引发的一系列纠纷和暴力冲突,推出了新的拆迁条例。国土资源部也下发过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行为。但【新条例】或是【紧急通知】的出台对遏制和缓解暴力事件的发生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暴力强拆不仅依然在继续,反而越演越烈。



在被曝光的暴力拆迁案例中,不仅仅是开放商所为,很多案例中都有当地政府和执法人员的影子,可以毫不顾忌百姓的生命,逼人自焚等手段强征、强拆居民的住宅。媒体也报道说,强拆,虽然有的是开发商所为,但背后如果没有当地政府撑腰,是玩不下去的。


2011年国内十大征地强拆事件【民生观察】

【一】、广东乌坎爆发失地农民群体抗议事件


乌坎是广东省汕尾陆丰市东海镇的一个村,近年来,政府和村委会在当地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陆续贩卖3200亩土地,卖地款项达七亿多元人民币,而农民所得甚少。乌坎村民为此屡次上访无果。   



9月21日,乌坎村三、四千村民兵分几路,拉起写着还我祖先耕地等横幅分别往开发地块、村内存在土地争议的企业、村委会以及市政府游行请愿,更一度封堵公路。9月22日,汕尾市百多名武警和特警进驻该村,分别暴力驱散正在集会维权的村民,其后矛盾激化,村民围攻乌坎边防派出所。
   
9月29日乌坎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共13人当选,杨色茂任理事长,林祖銮任理事会顾问。之后再爆发多次示威,警民发生激烈打斗冲突。其中11月21日上午8点,乌坎村数千村民举行大规模游行示威,格外引人注目。




12月9日,汕尾市政府公开把乌坎事件定性为与境外的某些机构、势力和媒体有关系的事件。当天中午,村民薛锦波等五人被刑事拘留,其中薛锦波在被关押了三天后死亡。
   
    12月20日,广东省乌坎事件工作组成立,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为负责人。12月21日早上,林祖銮与朱明国及郑雁雄(汕尾市委书记)在陆丰市信访办公室会面。郑雁雄口头承诺,同意为猝死村民薛锦波再进行死因鉴定;两天内释放仍被扣押的三名村民,与承认村民组成的临时代表理事会身份,并承诺不会秋后算帐,村民则取消21日的游行计划。乌坎事件出现转机。随后,被抓的村民被释放,官方承认乌坎村土地转让存在受贿问题、原村委会选举违法等。
   
评述:乌坎事件至今的进展引发了外界的广泛关注,乌坎村民展示的不懈的抗争精神、良好的组织能力和理性的维权方式获得了外界的肯定,而广东官方后期对该事件灵活的处理方式和一定的妥协被外界称为“乌坎模式”。但人们在问,“乌坎模式”能持续多久?它能否推广到全国?
   
【二】、浙江上访村长钱云会被碾死



(钱云会案发生于2010年12月25日,但是一直受到媒体及公民的高度关注而延续至2011年,因此可归入2011年十大事件)
   
    钱云会1957年10月13日出生,浙江乐清蒲岐镇寨桥村人,2005年当选村主任后。因土地纠纷问题带领村民上访。在5年的上访过程中,钱云会先后3次被投入看守所。2010年12月25日上午9时,钱云会被人电话叫出后,被一辆工程车辗死。当时身首异处,死状惨烈。
   
    村民认为钱云会是被人活活按入车下轧死的,而官方一直坚持这只是一起交通事故。事情在网上传播后,立即引起了国内民众的高度关注和讨论,一场持续的公民独立调查行动因此启动。包括于建嵘、笑蜀、许志永、网友屠夫等众多知名人士到乐清进行了实地调查,艾未未工作室、民生观察工作室等国内民间维权机构也派员参与,从而为钱云会案赋予了新的涵义。
   
    评述:公民行动是民间维权的重要发展,是公民意识提高的体现,让人看到了希望。



【三】、江西抚州拆迁户制造连环爆炸案




    2011年5月26日上午9点18分,江西省抚州市检察院内停车场,发生一起汽车爆炸案,9点29分,临川区行政中心西楼一楼发生爆炸案,9点45分,临川区药监局大楼旁边发生汽车爆炸案,爆炸案造成三人死亡,而案件的实施者钱明奇也在爆炸中身亡。
   
    钱明奇是抚州市临川区居民,他曾在微博客中撰文称,其进行炸弹袭击的动机是因为现任临州区区长习东森在2002年5月修建京福高速公路时擅自降低补偿标准,克扣征地拆迁款约计1000余万元,此举导致钱损失近200万。钱起诉到当地法院但法院终审驳回了他的诉讼。
   
    钱明奇从2002年起上访10年未果。2011年5月25日,钱明奇在他的新浪微博上写到“呼吁只是精神安慰,行动才能解决根本!奋斗才能得到解放!”
   
    事件发生后,国内的民间舆论几乎是一边倒的同情钱明奇,对其在维权无望的情况下玉石俱焚的抗争表达了悲愤之情。有舆论认为,此事件标志着中国社会将进入全面危机时期。很多民众呼吁政府尽快从体制上改变现状,让民众可以自由表达思想,政府权力能够受到有效约束。
   
    评述:从这起事件中更应该受到警醒的是当今的利益集团。
   
    【四】、吉林省长春市暴力强拆活埋被拆迁人
   
    吉林省长春市长久家苑棚户区改造项目,是长春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改造项目之一。2008年,长春市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公司)取得该项目开发权。因与部分居民达不成协议,2011年3月26日21时,科信公司与其委托的东霖拆除公司组织雇佣数百人、18台钩机进入拆除现场,采取破坏门窗、投掷砖块、将人强行拖出等暴力手段,对多栋楼房进行了强行拆除,致使未及时撤离的被拆迁人刘淑香被埋。
   
    刘淑香在1个多小时内4次用手机打110报警,并多次向其亲属求救。其亲属和群众也多次报警并向市长公开电话求助,但无人到现场制止。
   
    非法暴力拆除行为直至3月27日4时许才结束。28日下午,刘淑香才被挖出,已窒息死亡。事后查明,该项目2010年5月至2011年1月曾发生3起违法强拆,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均未严肃查处。
   
    注:此案是官方通报的十一起暴力拆迁致人伤亡的案件之一。
   
【五、湖南株洲强拆 村民自焚身亡】
   
    2011年4月30日,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自焚事件受伤村民汪家正,因多器官功能衰竭,经全力抢救无效,在医院去世。
   
    汪家正的女儿汪海燕向记者描述, 4月22日凌晨5时许,其母言竹根、弟媳胡灵芝带着侄儿在家中睡觉,“一两百人的执迁队伍破门进入,把我妈、弟媳强行拉出去,把才8个月大的侄儿扔在地上不管。”
   
    当晚并未宿在此处的父亲汪家正和弟弟汪红宇闻讯后赶到现场,双双爬上房顶,其中父亲汪家正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汽油瓶。但拆迁并未因此而停止,直至上午8点30分左右自焚事件发生。“我父亲是在挖掘机已经挖到楼下的情况下被迫点火自焚的,视频是最好的证据。”汪海燕说。
   
    评述:法院被称为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株洲荷塘区法院组织的这起强拆做到了文明执法和视人命为最大吗?
   
    【六】、郑州八旬老太强拆现场自焚儿子儿媳被拘



2011年11月3日下午,郑州市市政局、二七区城管执法局和二七区五里堡办事处等单位,组织约300多人的强拆队伍,来到王好荣位于郑州市嵩山路与二环路交叉口东北角的房屋,欲实施强拆。
   
    王好荣当时一手拿一个汽油壶,一手拿一个喇叭,站在自家房顶,见人群逼近,就从头往下浇了汽油。王好荣的妻子周来勤说,拆迁队的人并不在意,还是往家里冲。周来勤喊完后,也往自己身上倒了汽油。这时,她听到婆婆王刘氏住的屋子里传来“轰”的一声,浓烟滚滚蹿出。在围观人群的惊叫声中,周来勤知道,“婆婆出事了!”
   
    “强拆的人见出事了,大部分都散了,执法局的人上来,把我们一家在场的都抓走了。”王好荣事后说。81岁的王刘氏则一直燃烧到消防车赶到。当天,王刘氏去世。王好荣、周来勤夫妇则被指“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10日。
   
    评述:强拆致人伤亡的现象何时才是尽头?
   
    【七】、官方重处强拆致人伤亡案难阻惨案继续发生




    2011年9月,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四部门会同有关省、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对今年上半年发生的11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57人,其中副省级1人,市厅级4人,县处级20人,乡科级及以下3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人。
   
    官方虽然对强拆致人伤亡案进行了严厉处罚,但并未阻止因强拆引发的各种悲剧性案件的不断发生。如在2011年12月7日,山东省枣庄市,由于被逼迁,65岁的郭继宽在自家厂房上点火自焚,被烧成三度烧伤。
   
    评述:行政措施重处强拆案的肇事者已不是第一次,但效果并不好,得从制度上找原因。
   
    【八】、武汉八古新墩拆迁酿血案拆迁户跳楼身亡




    位于汉口火车站附近的武汉江汉区八古新墩近期一直在进行拆迁,八古新墩29号是栋四层楼,老大王家新,老二王卫新,老三王顺新一大家人都居住在这里。为了生计,王家人在自家屋前摆了一个小摊卖热干面。
   
    2011年9月2日上午8:20分左右,四、五十个混混再次出现在王家前。这些混混中有许多人拿有钢棍,还有人拿着长管枪。这些人来后即不许卖面,王家人说就剩几碗卖完就收了。话还没说完,有混混一脚将面摊踢翻。双方即发生冲突,混混们对着王家人大打出手,惨案于是发生。王卫新身上多处被打骨折,头也被打破。老三王顺新则被打得肺出血。最严重的是老二王卫新的儿子王卓,他头上被打开,出现多个血洞。
   
    李金秀是八古新墩162号的居民,今年65岁左右。李家的房子四层共500多平方,一楼是门面房一直对外出租。八古新墩拆迁开始后,李金秀家的房子只按每平方来3800元进行赔偿,而当地商品房价每平方米达14000多元。同时,李金秀家一楼的门面房也不被认可是营业房,只按住房进行赔偿。李金秀对此难以接受,她说她一家靠房租生活,所以一直不肯搬迁。
   
    9月18日晚上,一伙人员来到李金秀家要求签字搬迁,并说了一些要利用黑社会之类的话。9月19日早上8:40分,重压之下的李金秀从自家四楼一跃而下。送到武汉市十一医院不久便死亡。随即,李金秀的尸体被大批警察等人送到了汉口殡仪馆。李金秀亲属说,他们要求把李金秀的尸体运回家吊唁,但江汉区搞稳定的人说“这怎么可能?”。
   
    评述:每逢这些悲剧性事件发生后,官方都急于把事情压下去,但这样做真的就稳定了吗?
   
    【九】、江西省村民遭挖掘机活活碾死




2011年7月11日下午,江西省赣州赣县茅店镇洋塘工业园洋塘村窑前组发生征地拆迁血案。50多岁的村民谢绍椿被挖掘机活活碾死,现场照片惨不忍睹。事发后,愤怒的村民走上323国道茅店路段抗议,遭到武警镇压,有十多个村民被抓。
   
    死者亲属描述了事件的具体过程,11日下午四点多钟,位于茅店镇的的赣州精达模具机械有限公司,未与当地村民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强行进行施工。谢绍椿上前欲阻拦施工,被挖掘机活活碾死,身体被碾成两半。死者谢绍椿的亲属谢先生描述,“模具厂边上的地还没有拿到钱,他们开着挖机来挖土,死者去阻拦,老板叫来十来个黑社会的人,有几个人把死者丢到钩机里,当场就把人压断,压的整个身体没了,就剩下一只手和头在那边,不到20分钟,就把人弄死了,好残忍。”
   
    12日早上,当地政府派出大批武警到现场强行抢走在挖掘机下的尸体,最后死者被拉到当地殡仪馆。同时,当地政府还成立工作组,到洋塘村挨家挨户进行“劝说”,不许村民上访、聚集堵路。
   
    评述:在这些血案的背后,总能看黑社会人员的身影。
   
【十】、东莞发生拆迁户剪下强拆者人头的事件
   
    2011年1月31日,在广东省东莞石排镇发生了一宗东莞拆迁户剪下强拆者人头去投案的事件。”提头自首案的被害人名叫杨毅,是东莞生态园的护林员,负责收租管理花木场。知情人说当时陈锋的花木场用地,因为生态园建设需要而被征用,因此,杨毅曾经三次前来,要求陈锋搬迁。1月下旬花木场的租金该交了。陈锋对前来收租的杨毅说,能不能等过完年把这些花木卖完,挣了钱再交租,然后搬走。但这些要求都遭到了拒绝。随后杨毅带着工人强行给陈锋的花木场搬家,搬不动的花草就直接用铲车推掉。绝望的陈锋喝了农药,被送去医院抢救捡回了一条命。死里逃生的陈锋在医院醒过来之后就匆匆出院了。1月31日上午9点,陈锋以交租为由,把杨毅约来了花木场,随即二人发生打斗,陈锋把杨毅死死地摁在了这个水塘里面,并且随手拿走身边剪花木的大剪刀,往杨毅身上猛戳,直到杨毅不能动弹。然而恼怒的陈锋仍然没有罢手,他作了一个骇人的举动。据当时的目击者说,陈锋是拿起了剪刀把杨毅脑袋剪了下来,然后把尸身再抛回了水塘。当时的鲜血染红了这一个水塘。
   
评述:暴力会伤害到每个人,包括施暴者自身。



因为拆迁加规模的建设,都有大利可图,于是地方的政府权势们都盯着这块肥肉,由于公权力是没有监督的,所以假公济私胡作非为早成潜规则。为了分肥,他们将拆迁户的赔偿一压再压,管他是否有房可住,是否有家可安。同时,有了这些看得到的政绩,官员们升迁也就有了资本。


地方政府强征强拆可使用一切公权力和各种社会力量,如:拆迁办、城管、保安、民兵、消防、公安、检察院、法院、120救护车、甚至把机关干部职工都组织起来,各路人马齐上阵。不上阵的,领导会很客气地对他说:你可以不来上班了。必要时还出动武警、特警,还不忘带上军犬。为了共同利益,开发商及其工程队、保镖、打手、社会闲杂人员、黑社会等也不能袖手旁观,纷纷披挂上战场, 造成声势浩大,志在必夺之势;在民间一方,有下跪、自焚、跳楼、服毒,被绑架、被活埋、被打伤打残打死、被截访、被判刑、被关进精神病院等,也有挂国旗、播国歌、国际歌、堵路、卧轨、堆煤气罐汽油桶、搭高台、制土炮。摆棺材阵,翻警车、打警察、砸办公室等等,此类事频频发生,狼烟四起,场面无不悲壮惨烈。这些年被强拆的民众越来越多,积冤越来越大;不知造就了多少无家可归的强拆难民,他们中还有一些人因抗争而被关、被打、甚至丧命,生存状况堪忧。

更有官员放言: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不强拆哪有工业化和城市化?不强拆公务员知识分子吃什么?语出雷人;也有民众点头附和:是呀,政府不卖地哪来的钱搞工业化,城市化,养活公务员和知识分子。我们认为还地于民天公地道,经他们一说,反而是垄断并高价出卖土地才是天公地道的了。对这些缺乏正常基本的思想和联想能力的官民,一时真还不知道对他们说什么,从何说起好,我只想请教他们一个问题:早中国几十年甚至百年的欧美先进国家,以及以后的日本,还有亚洲的四小龙,他们靠强征强拆,卖地搞工业化,城市化和养活公务员、知识分子的吗?这些国家不垄断土地,哪有土地可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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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17#
 楼主| 发表于 2015-1-14 18:32:17 | 只看该作者
2014年征地拆迁事件?
2014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在征地拆迁领域同样在演绎不一样的事件。2014年又是让人欣慰的一年,德凯律师团作为专业代理征地拆迁领域的律师团队,见证了这一年来征地拆迁领域的变迁。不妨跟随德凯律师团的脚步,盘点这一年征地拆迁领域的10大关键词。

1.农村土地流转

2014年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和四川省农业厅等已联合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成都、资阳、绵阳、南充等8个市9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是指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附带各种政策补贴的前提下,农户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反担保措施,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由融资性担保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保证担保,由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

2014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地位和概念。要求各地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2.《行政诉讼法》修订

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于11月1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并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新《行政诉讼法》明确了对确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对行政机关侵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法定诉讼权利。

《行政诉讼法》修订还新增了三个“一并原则”。即复议机关维持,共同被告原则、一并审查规范性文件原则、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原则。《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对于征地拆迁案件的争议解决带来了些许福音。

3.暴力征地拆迁

2014年3月21日凌晨1点30分左右,青岛平度市凤台街道杜家疃村的农田里发生一起惨案。据村民介绍,平度杜家疃村被违法征地,村民被迫自己组织二十四小时看住自己的地。四名负责值守看地的村民被堵在帐篷里,帐篷四周被浇上了汽油点燃。一名63岁的村名被当场烧死,其他三名村民不同程度烧伤。

2014年4月5日凌晨,清明节当天,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普安店组织数百人,在进行香山四王府地区改造时因为强拆引发冲突,村民许刚将多名拆迁人员扎伤,随后许刚家四口人先后被打伤,伤情严重。

2014年5月20日下午,山西省运城市夏县裴介镇裴介村发生一起因征地引发的暴力冲突事件,60多名村民在冲突中受伤,其中10多名村民伤势较重。

2014年8月1日9时许,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邵罡带领执法人员实施强制执行时,与当地手持镰刀的村民发生肢体冲突,城管大队长邵罡被送至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4年8月8日凌晨,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107公路旁的张红伟家,被十几个不明来历的人撬门而入。睡梦中的张红伟和妻子被强行拖入一辆轿车,拉到附近一处公墓。二人在墓地被困4小时,回家时,房屋已成废墟。

2014年10月14日,昆明市晋宁县晋城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企业施工人员与富有村部分村民冲突事件。经公安机关调查和现场勘验,事件共造成8人死亡(其中:企业施工方6人,村民2人),18人受伤(其中:重伤1人,轻伤7人,轻微伤已出院10人),受伤人员已送往医院接受救治。据村民称,位于富有村区域的一家物流中心的开发商,动用“近千”社会人员攻击富有村村民。

2014年11月21日9时,甘肃扬子江中药材研发有限公司首阳饮片加工基地项目在土地平整过程中,企业民工与当地群众发生冲突,共造成5人受轻伤,其中企业职工1人,当地群众4人。发生冲突的原因是企业与个别村民就土地附着物的赔偿价格存在争议。

2014年12月25日,河南省南阳市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目前“艾滋病拆迁队”主要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具体案情正在调查中。近日,一群自称艾滋病患者的人员住进待拆迁的南阳市三厂小区,恐吓居民。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艾滋病拆迁队”到三厂小区后,已有十几户人家因为害怕搬走了。

4.小官巨腐涉征拆

北京:

(1)在六环拆迁过程中,北京市丰台区怪村中心村党总支书记郭文、沙锅村副村长荣军与评估公司经理相勾结,共贪污国家拆迁款997万余元。

(2)北京朝阳区孙河乡康营村委会委员梁达贪污1.89亿,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其15年有期徒刑,罚金195万元。

(3)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原会计陈万寿挪用资金1.19亿。

(4)延庆县旧县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中心原主任袁学勤挪用公款2400万。

广东:

查办案件数据显示,涉农职务犯罪几乎涉及“三农”政策关联的全部领域,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到农村救灾抢险救济专项款物管理,难以找出没有被腐败侵蚀的净土,当中又以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惠农政策性补偿为“重灾区”。

5.入市农地同权同价

2014年1月19日,中央出台《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被指是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1份中央一号文件。

文件指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有关部门要尽快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并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6.强化信息公开

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指出,2014年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着力抓好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一是要做好征地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二是要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

7.民告官胜诉低

《行政诉讼法》在颁布25年后做出首次修改,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还在立案、判决等方面做出新规,旨在消除“民告官”之难。

据最高法行政庭副庭长王振宇表示,近10年来,房屋征收案件一直排在行政诉讼案件的前3位,2013年达到约8600件。而中国“民告官”案原告胜诉率从10年前的30%降到了近年的10%以下,有一些省份甚至只有2%。

8.十大征收拆迁典型案例

2014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十大拆迁典型案例,涉及房屋征收的补偿价格确定、补偿方式选择、违法建筑强拆、“民告官”拆违不作为等多方面,这其中多数行政行为被依法撤销或确认违法。

这些典型案例的发布,对今后此类纠纷的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统一裁判尺度的同时保障了民生权益。

9.不动产确权登记

2014年8月10日,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结合国家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范围,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

2014年12月22日,国务院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35条,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等作出规定。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的有效举措,对于保护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10.圈地运动

开发区抑或产业园,注定在2014年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因此随之而来的圈地运动自然成为不争的事实。尽管国土资源部对于开发区违规用地早有明文规定,并且要求采取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开发区清理工作。要将各类开发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的行为,作为治理整顿和执法监察的重点。但是各地政府仍然明目张胆,依然大肆为产业园开道。

德凯律师团在2014年承办的产业园圈地案件涉及多起,无一起用地手续齐全合法,无一企业不是“工程先上马、手续再补办”。圈地运动的背后是地方土地财政的利益驱使,同样是超越法治的肆意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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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4 21:02: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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