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计划生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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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41#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8 09:36:28 | 只看该作者
往事随风 发表于 2014-12-17 23:32
建议不要公然反对国法,特别是过激言论。仅提醒,不要反驳,不深入讨论
...

喝咖啡的事,早干过了,俺们已经是限制出国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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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42#
发表于 2014-12-18 09:52:53 | 只看该作者
不是:
如果你娶了一个二婚的老婆,而她前面恰好又生育过孩子,
即使你是未婚,你们再生孩子的话,也算是违反计划生育法,
这种情况也会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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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43#
发表于 2014-12-18 09:53:26 | 只看该作者
未生育的,跟生育一胎的结婚,还可再生一个,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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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44#
发表于 2014-12-18 10:08:56 | 只看该作者
经济和文化条件好的,超生就开除;

经济和文化差的,多生没问题。农村现在很松了,人口普查时候有机会便宜上户口办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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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45#
发表于 2014-12-18 10:09:08 | 只看该作者
国民素质,怎么提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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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46#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8 10:18:50 | 只看该作者
小哈 发表于 2014-12-17 23:17
嗯,不喜欢深圳那鬼地方,土霸王

就是啊,深圳特区,一直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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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47#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8 10:21:10 | 只看该作者
对酒听歌 发表于 2014-12-18 09:52
不是:
如果你娶了一个二婚的老婆,而她前面恰好又生育过孩子,
即使你是未婚,你们再生孩子的话,也算是违 ...

就是遇到这种情况,初婚遇到二婚生育过的,就算违反,我滴妈妈呀,有多少人知道这种计划生育法律的呢?

估计只有孩子需要入户口的时候,才会有人知道,原来自己娶个二婚生育过的老婆是要付出如此大的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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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48#
发表于 2014-12-18 10:28:34 | 只看该作者
乡下人阿土 发表于 2014-12-17 15:32
根据现行计生条例:如果一方初婚未生育,另一方已生二个以内的再婚夫妇可以再生一个。

几时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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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49#
发表于 2014-12-18 10:34:29 | 只看该作者

2008年11月28日通过,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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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50#
发表于 2014-12-18 10:36:08 | 只看该作者
情姐姐 发表于 2014-12-18 09:36
喝咖啡的事,早干过了,俺们已经是限制出国的人士,

高级公务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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