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91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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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狠抓“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搬迁工作。今年,“对136个‘两不具备’贫困村庄778户农户进行搬迁”被列入市政府十件惠民实事,在市扶贫开发局及相关镇(街)的共同努力下,搬迁工作已基本完成。
叶塘镇教礼村村民吴伟民家的老房子远在离村委三公里外的山沟沟里,由于路途不便,每次来到村委办事,连摩托车都骑不了,只能靠步行。当得知他家的情况符合“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搬迁的优惠政策,可以获得3万元的补助时,吴伟民便开始建新房子了。
像吴伟民这样受益于“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搬迁优惠政策的村民在兴宁还有不少。2010年,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报了13个山区镇的158个自然村,总共申报了近2400户的搬迁农户。今年,我市将“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搬迁作为市政府十件惠民实事来抓,积极引导符合搬迁政策又有能力建房搬迁的农户建新房,实现对130多个“两不具备”贫困村庄的778户进行搬迁。
扶贫开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凡是实施了搬迁、验收合格的农户,每户省财政厅可以补1万元,630扶贫济困的资金再补2万元,总共是3万元。(市电视台:金小明 谢海东)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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