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97 天 连续签到: 1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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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法律是公平的,但是如果细节没有处理好,就不公平了......并且在现实生活中执行起来也不可能公平........这条法律还需要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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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这次的司法解释不严谨不全面,这完全是富人法律,跟富男或富婆结婚的人要小心了,这个司法解释就是要求富婆与富男结婚,即是门当户对才行,否则.........
<br />这个法律不利于家庭团结和稳定,这个法律要求结婚后夫妻双方都要各留一手,防范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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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不论男女谁买的房子,房子归买者,但是结婚后的还贷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应按实际缴款数额平分,这样才是公平的,不用举证,结婚后的所产生的一切财产都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br />至于离婚的原因是男错还是女错,所涉及的财产应是共同财产那部分,不要涉及婚前的那些财产,共同财产那部分是不分是在谁的名下的,是以结婚时间为分界线的,这样的法律才是平等公正的,否则就是富人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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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将来会不会出现在拿结婚证之前,就赶紧付了首付,结婚后就用共同的钱来还贷,同时想方设法处心积虑弄得是自己父母替他(她)还的贷而不是夫妻共同还的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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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这次司法解释虽然可以阻止一部分骗婚的人,但是总体上来说给夫妻双方增加了今后相处的压力,使夫妻关系更加紧张和微妙,人算不如天算,两个长期住在一起的人,难免有发生矛盾的时候,一旦发生过一次不愉快,一辈子都会防范对方了,你防我、我防你,各自谋私利,为的是将来有个好退路.......这样的日子能过得舒服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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