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时空的工作人员!

    [复制链接] 0
收藏
37
回复
11596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117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1#
 楼主| 发表于 2014-5-2 22:03:21 | 只看该作者
雨后的晴天 发表于 2014-5-3 01:53
有道理!支持随风!

谢谢,跟他们也许是有代沟,在他们认为很平常的事我却理解不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17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2#
 楼主| 发表于 2014-5-2 22:03:56 | 只看该作者
旁听生 发表于 2014-5-3 00:12
好彩我不是小编。

好彩你也不会这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9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13#
发表于 2014-5-2 22:04:50 | 只看该作者
往事随风 发表于 2014-5-2 22:03
谢谢,跟他们也许是有代沟,在他们认为很平常的事我却理解不了

我现在的每一个帖子编辑之后都有一一检查的,尽量不出现错别字,因为这也会成为习惯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17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 22:13:07 | 只看该作者
雨后的晴天 发表于 2014-5-3 02:04
我现在的每一个帖子编辑之后都有一一检查的,尽量不出现错别字,因为这也会成为习惯的。 ...

没错,这是一种认真严谨的态度,我虽然没读过多少书,但是当年受的教育是用错别字是羞人的事,所以如果我有错字会尽量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35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15#
发表于 2014-5-2 22:17:21 | 只看该作者
风哥你这是要理科生消失的节奏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825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6#
发表于 2014-5-2 22:25:36 | 只看该作者
我支持清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17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7#
 楼主| 发表于 2014-5-2 22:45:46 | 只看该作者
小哈 发表于 2014-5-3 02:17
风哥你这是要理科生消失的节奏么:)

一般网友是来来去去,再怎样都没必要去说,工作人员在这里相对久,这些年来尽是他们工作人员这样,真怀疑是同一个人搞的或教的,受不了重复看到这样

我想,你公开的态度应会是宽容的,不过还是想问你,你真心会喜欢或不在意这样搞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17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8#
 楼主| 发表于 2014-5-2 22:48:05 | 只看该作者
枫枫枫 发表于 2014-5-3 02:25
我支持清疯,,,,

清风应不会喜欢你这样叫他,我总认为,己所以不欲,勿施于人为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35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19#
发表于 2014-5-2 22:54:17 | 只看该作者
往事随风 发表于 2014-5-2 22:45
一般网友是来来去去,再怎样都没必要去说,工作人员在这里相对久,这些年来尽是他们工作人员这样,真怀疑 ...

哈哈,我们台里搞技术的都很多错别字,说了也没用,所以我包容,因为专业不一样。除非请个老师来把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17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20#
 楼主| 发表于 2014-5-2 23:15:19 | 只看该作者
小哈 发表于 2014-5-3 02:54
哈哈,我们台里搞技术的都很多错别字,说了也没用,所以我包容,因为专业不一样。除非请个老师来把关。 ...

不小心和特意用错的有所不同,不敢要求不出现错字,只是建议别特意用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