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庆祝下,梅州又有了一个称号

[复制链接] 0
收藏
14
回复
2529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11#
发表于 2011-7-26 22:27:57 | 只看该作者
[: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12#
发表于 2011-7-26 22:34:42 | 只看该作者
梅州强了也没有用,我等还很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13#
发表于 2011-7-26 22:57:25 | 只看该作者
<div>&nbsp;</div>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4 width="95%" height=111>
<tbody>
<tr>
<td class=yyxx bgColor=#efebef height=30>引用( 丛林独鸟 )</td></tr>
<tr>
<td class=yyly height=81>再多的称号都没用,没有一个响当当的<br /><br />这句才是重点!其他都是白搭<br /></td></tr></tbody></table><br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97 天

连续签到: 1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4#
发表于 2011-7-26 23:02:20 | 只看该作者
把酒推销到世界各地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64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15#
 楼主| 发表于 2011-7-27 08:23:39 | 只看该作者
优势没有发挥,没有一个号的战略,所以很多人对此还是没报什么希望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