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我撞成终身残疾却分文不赔,法理何在?天理何在?

    [复制链接] 0
收藏
42
回复
9036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31#
 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22:20: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何绍清 于 2013-7-23 15:45 编辑
还魂草 发表于 2013-7-16 09:50
楼猪,你白痴还是脑残啊????????不愿意私了的话你收他5000块钱干嘛??
...

     明眼人可以看出此人是张小青的帮凶!
     张小青等人想到我是有30多年教龄50多岁的老教师,为人忠厚老实,经常质令我要“为人师表”;他们却经常血口喷人,欺人大甚!一个无法无天、神鬼不惧的人却常常说出“人在做天在看”、“对天发誓”等等的话语*** ***两年多来都是如此胡搅蛮缠,身心俱伤
     我们早就看到张小青愚蛮蠢恶,视金钱为万能认为有钱能使鬼推磨、视金钱为命根谁要他赔钱他都一毛不拔,目中无人无论长幼包括我这个“老师”。我早就放弃了与他沟通协调的念头,2011年底即委托资深律师将他起诉至兴宁法院。张小青再怎么走关系想坦护包庇,也判令他最少赔16万元,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超期按银行贷款2倍支付利息”。
(网友如果有要求有需要我可以将判决书扫描件发给你,必要时也可以将判决书晒在网上)。
     其实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法律问题,我暂且不说交警的处理、法院的判决。我发贴仅想问兴宁法院负责执行此案的某些人:为何判决生效我也申请强制执行有16个月了,张小青可以不付一分钱?兴宁法院的某些人早就紧盯着这个贴了,你也直接出来回应吧!
     请所有网友、媒体试目以待,我会陆续爆料此案的内幕和进展!反正我也仅剩下半条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2#
发表于 2013-7-20 00:44:1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请相信法律。只要有能力偿还,法院不会允许你说的事情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3#
发表于 2013-7-20 00:48:49 | 只看该作者
官司打赢了。钱却输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4#
发表于 2013-7-20 13:48:26 | 只看该作者
同情楼主!!中国社会是这样了!我有个朋友走路时候给人家摩托撞了!对方全责!判了骑摩托11万.可还不一样人家一分没有给来!请法院的执行。法院的一下不给点好处他们就理都不去理!全责判了都无用!别说你的次责!花了好几千请法院的!最后只拘留了对方几天!唉!失望,移民算了!看透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5#
发表于 2013-7-21 15:35:08 | 只看该作者
应该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再向上级法院申请的~或者找媒体抱抱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6#
发表于 2013-7-22 18:45:4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在离喝咖啡的路上越走越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9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5]常住居民I

37#
发表于 2013-7-22 21:08:47 | 只看该作者
能做的就是帮顶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38#
 楼主| 发表于 2013-7-23 16:08: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何绍清 于 2013-7-23 16:10 编辑

       感谢网友们的指导和支持,你们都是很有公德的人。
       近日我和家属打电话给兴宁法院一直负责执行此案的警察陈东强,他说领导没安排此事,老是打电话给他没有用,要我们去找领导。我们问找哪个领导,他说可以找庭长、执行局长、主管副院长、法院院长*** ***
       我拄着拐仗多次去兴宁法院,找过兴宁法院的领导,他们说此案早就安排给陈东强执行了,他每周都有权利、有责任去执行。我的案子执行之所以一分钱没执行到,是陈东强的问题*** ***
       他们就想踢皮球,将我这个被伤害至严重残疾的老教师踢来踢去,推来推去。他们踢皮球的水平比中国足球国家队的水平还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0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39#
发表于 2013-7-23 17:49:30 | 只看该作者
帮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0#
发表于 2013-7-23 23:10: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何绍清 的帖子

警察也不可能只为你一个服务!那么多案子那么多人要找他。
而且你的又不是杀人越狱!慢慢等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