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有几百人在市府门前抗议

  [复制链接] 0
收藏
38
回复
13956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该用户从未签到

21#
发表于 2013-3-21 21:43:18 | 只看该作者
有的人站着说话不腰疼,你如果一半身家买三轮,本还没赚回来让你别开了你去愿意?我是愿意哦,不过您老先安排我去政协啊还是建委上班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22#
发表于 2013-3-21 22:35:58 | 只看该作者
大力扶持的士行业,打表,让人坐的士比3轮车便宜时,自自然然就少了3轮车。再不就帮扶3轮车主买的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3#
发表于 2013-3-21 23:23:45 | 只看该作者
最新结果怎么了呢?有木有马路记者报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37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24#
发表于 2013-3-22 08:38:30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认为可以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2]偶尔看看I

25#
 楼主| 发表于 2013-3-22 09:01:53 | 只看该作者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兴宁城区开展报废无牌无证经营性机(电)动三轮车整治工作的通告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维护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和游客的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兴宁城区开展报废、无牌、无证、经营性机(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兴宁城区。
二、依法禁止以下行为:
(一)报废、无牌、无证机(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
(二)非残疾人使用残疾人专用车辆从事经营性活动;
(三)非法改装、拼装机(电)动三轮车或者驾驶非法改装、拼装的机(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
(四)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以及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而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机(电)动三轮车。
三、由市交通运输局、**局、住建局、工商局、质监局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四、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13年3月20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2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393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26#
发表于 2013-3-22 09:05:05 | 只看该作者
习惯做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7#
发表于 2013-3-22 09:37:08 | 只看该作者
慢慢整,不要太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0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28#
发表于 2013-3-22 09:50:13 | 只看该作者
乱民生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0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29#
发表于 2013-3-22 10:08:31 | 只看该作者
小城市
大桌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34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30#
发表于 2013-3-22 10:12:1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必须得禁止!现在看到开三轮车的都要躲远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