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转让费,对你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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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51#
发表于 2011-6-18 17:48:19 | 只看该作者
梦回梅江!不是说的很清楚了吗?要重复吗?以上是你点名回答的。才和你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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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匿名  发表于 2011-6-18 19:24:14
柔,店铺收转让费要看地段的,一般要繁华地段才收得到,你有整栋房子和一个店面出租,那你能否说大概位置在那里?

该用户从未签到

53#
发表于 2011-6-18 19:32:01 | 只看该作者
本来想开店的、现在我都不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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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54#
发表于 2011-6-18 20:08:17 | 只看该作者
连ID名都不敢用,我有这必要和你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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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55#
发表于 2011-6-18 20:33:45 | 只看该作者
农民养大一头猪到宰了都需交税收。何况是三年为一租期;一到就收十万的转让费(还是同一人续租),再者说收店主个人所得税。请问有几个是店主出的,还不是承租方出的。
<br />政府应当出台新专管部门好好管制。就像买卖房子一样,如不经过公正合约为没有效。看谁还敢冒这个险。应极力制止原店承租方续租,店主收转让费…若有违反应加倍罚款。这样既解决了民生问题,又提高活跃市场经济效益。再者增加财政收入。何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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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56#
发表于 2011-6-18 20:48:59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梅州是这样的现况的。打工的累了想做老板,没有做过以为好赚,就去接店——倒闭又倒闭……所以就店主在得益。条条街都贴本店转让。。。。倒闭 ——开张——倒闭~~~~最终店主腰包鼓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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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匿名  发表于 2011-6-18 21:06:05
请问柔,如果你在江南梅江一二路有店铺出租,你也敢说一分转让费都不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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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6-18 21:13:27
梅江一二路四十平方米以上的店铺的转让费三年是十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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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59#
发表于 2011-6-18 21:22:21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大部分的生意人都是赶鸭子上架,上也死不上也死。旧社会地主与农民做也死不做也死。不做难糊一家老小之口。做又血本无归。倘若再这样下去,梅州麻将馆就真的成了梅城生意活爆之首位了。。。一个麻将馆要是成了年轻力壮人的场所,那就象征着一个城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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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匿名  发表于 2011-6-18 21:32:05
做生意要天时地利人和,最好的是有脑,有钱的去买值钱的店铺,租给人收转让费收店租,前几天买彩票中了二千几万的都说去买店铺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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