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转让费,对你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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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21#
发表于 2011-6-18 11:34:12 | 只看该作者
<div>&nbsp;</div>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4 width="95%" height=111>
<tbody>
<tr>
<td class=yyxx bgColor=#efebef height=30>引用( 时代 )</td></tr>
<tr>
<td class=yyly height=81>领导不开店,领导有亲属开店也是买了店铺了,说不准领导还有店出租呢,..</td></tr></tbody></table><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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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22#
发表于 2011-6-18 11:39:41 | 只看该作者
一对恩爱夫妇俩辛辛苦苦积垒的血汗钱。想告别打工当老板,结果呢?不做还好,做了却成了别人的大儿子。。。血本无归。。。现在店主不是想您长租而是希望您快点倒闭,这样转让费比店租高多好好多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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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23#
发表于 2011-6-18 11:41:22 | 只看该作者
倘若任:事态发展 不闻不问 豪不关心身处水深火热的个体户;和旧社会地主搜刮农民有什么区别……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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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24#
发表于 2011-6-18 11:44:01 | 只看该作者
错死!!!!那就像《客家钟辰》所说梅城打麻将的最多 最好。。。难道政府真的就不给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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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25#
发表于 2011-6-18 12:03:42 | 只看该作者
现在都在淘宝网买东西谁还去逛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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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匿名  发表于 2011-6-18 12:18:44
搞不过店主就换地方,像畲江之类大有发展前途。
27#
匿名  发表于 2011-6-18 13:05:36
这位柔好幼稚!引用她的:现在店主不是想您长租而是希望您快点倒闭
请问这是店主希望就能实现的吗?!呼这口号的人真悲哀!还是回到属于你们的解放时期吧,没收了地主的土地!这年代还有这种天真的小农意识,可笑!记住,现在是人权与物权的民主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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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28#
发表于 2011-6-18 13:10:57 | 只看该作者
笑话!有本事现身出来。让政府开个记者论坛会怎样???面对面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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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29#
发表于 2011-6-18 13:19:21 | 只看该作者
资产泡沫快玩完了,现在我觉得应该尽量避免负债、缩小开支。泡沫破裂的时候经济萧条,还有段苦日子要过。人民币也要开始大幅贬值了。。。。。
<br />
<br />如果有能力的话把人民币换成欧元、加元、澳大利亚元、英镑来组合,保卫自己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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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匿名  发表于 2011-6-18 14:06:48
我弱弱问一句,如果你是店主你会不会收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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