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2013年3月房地产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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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 14:18:2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自家人2010 于 2013-3-3 14:22 编辑

我也提提自己的一些见解:
1、楼主关于20%个人所得税规避的办法是不可行的,地税部门精得很,你不知道他们有个“梅州市房地产税费一体化管理系统”吗?税局可以按评估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即你售价和评估价哪个高就取哪个征税,你以为会傻到让你低价出售。还有你说买房让房地产商开票开到最高,你用脑子想想可能吗?谁承担高开的税费?如此可知你确实是半桶水人士,因为你的立场决定你没办法客观评价这个新政。
2、我觉得这个新政会产生很矛盾的结果,因为20%的个税太重,从而加重二手房交易的成本,造成二手房市场一段时期内萎缩,很多刚需会开始将眼光转向一手新房,从而新楼盘会增加很多刚需和改善型买家。但手上有米的投资型买家,因为顾忌二手房交易税费太重担心套现困难,会将富余资金改作其他投资,这又导致新楼盘会流失很多有钱的投资型买家。简单分析如此一正一负整个一手房市场会波澜不惊,但我觉得房价走低的可能性会增大,毕竟投资型买家的购买力远远超过刚需买家。
3、20%的个税最直接产生的后果是多房持有者会因为短期无法套现而将闲置房投放租赁市场,这会造成租赁放盘增多,按理只会打压房租,而不会推高房租。
综上所述,我觉得中短期最有可能出现的结果是:二手房成交量大跌,新房成交量小跌,总体房价小跌,整体租价小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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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12#
发表于 2013-3-3 18:14:55 | 只看该作者
恭喜某人临走还推高了二手房,牛比的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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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13#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8:53: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自家人2010 的帖子

感谢你的指教.对于你的观点我也不反驳,时间说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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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13-3-3 18:55:57 | 只看该作者
先把房价推高,土地出让金,税收双丰收。
当房价太高了,在来个二手房增值部分抽一笔,正手反手都丰收。
经商的,要多学学这套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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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15#
发表于 2013-3-3 20:07:11 | 只看该作者
政府永远都不会考虑民众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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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13-3-3 21:56:12 | 只看该作者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先以高地价高房价制造不能承受的痛感,再以调控房价的名义出台各种割血封喉的利刀政策。名为救星,实为魔鬼。有部电影叫《V煞》,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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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17#
发表于 2013-3-3 21:57:36 | 只看该作者
买个小产权房,一分钱税也不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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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3-3 22:09:23 | 只看该作者
某人要走的时候,还念念不忘精心呵护地产啊,我越来越怀疑他是个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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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9#
发表于 2013-3-3 22:30:22 | 只看该作者
调控有这么难吗,还不是想争取更多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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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20#
发表于 2013-3-3 23:00: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芝华士 的帖子

你误解温总理了,是第二套住房卖出差额征收20%个人所得税。其实很合理。为什么这么多人反对。第一套自住卖出是不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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