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4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
不是当事人,都只能是猜测,个人看法,是肯定有一方先要放手,感情的事不是说放就放的,起码要的是时间,谈了四年确实不容易,曾经的曾经,过往的过往,变成回忆,分手之后留下的只有伤痛!维持两个人的是什么?应该是要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观点,共同的理想等等,甚至达到一种默契,但现实往往相反,每天吵架,闹矛盾,为一点芝麻小事而吵,有意思吗?也许有些人觉得吵架也是一种乐趣,但我想说的是,当你们有一天吵累了,厌倦了,老了,没力气吵了,你才会知道两个人的默契是多么重要!不想说那么多,反正不管怎样,都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眷属之后还是眷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