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游客谩骂行为

 关闭 [复制链接] 0
收藏
35
回复
8972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7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21#
发表于 2011-5-22 10:07:06 | 只看该作者
涯也吓到了,菲菲,你要同涯收惊~~
引用( *春暖花香* )
封IP删骂人帖,很正常;威胁恐吓,就太没雅量了 (看11楼有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7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22#
发表于 2011-5-22 12:05:09 | 只看该作者
水哥搜肠刮肚,终于给你想了个主意:采用汉字的验证码。

如下图:



保证一次性解决问题。保证验证的时间比发文章的时间长。

如果您觉得不过瘾,可以采用生僻汉字,还可以加个验证码时间限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7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23#
发表于 2011-5-22 12:28:18 | 只看该作者
怎样?菲菲

收惊费+创意费就是给我加10金币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17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24#
发表于 2011-5-22 12:48:5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不是过份也最多是删贴,只有过份了才会发帖警告的,这网上乱说的人不少的,以前争论也有过很激烈的,但还没见过管理员要发帖警告的。还要带上诉讼的,那行为你说是有多恶劣?

我想如果善意提示有用的话,是没人会愿意用通告的方式让广大网友知道这些劣事的。

包容是管理人员必需要的,不能以自已喜好来管理,都是在不违国法,不违原则,不违总版规之下让网友自由讨论发挥。在现实生活中不能违的,在网上照样不能违,所以有人说在网上不让人说话是违反人权,哈哈……那人可能是美国回来的吧,自由是相对的。
引用( 江南一叶 )
做斑竹要有忍度,毕竟网络世界,人来人往,什么人都有。。。。善意提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17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25#
发表于 2011-5-22 12:52:32 | 只看该作者
11楼的说得没错,和我说的一样,自由是相对的,其实也不是我创的,好象政治书上说过,哈哈……
引用( *春暖花香* )
封IP删骂人帖,很正常;威胁恐吓,就太没雅量了 (看11楼有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17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26#
发表于 2011-5-22 12:56:5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是民网的优势,但也不能任由发泄,总原则还是要的,近期有说打倒之类的,这是很危险的事,如果为了让网友高兴不处理的话,你说会给他本人与网站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还是老话,相对!支持大家发泄,也是为和谐社会作贡献。但是要悠着点,不要把自已与时空玩倒了……
引用( zwggxc )
适当的发泄,有利于官民矛盾的缓解和人与人之间误会迷惘的强势启发。这正是贵网的一大优势,为和谐社会作贡献。
贵网是否有上层的压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6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27#
发表于 2011-5-22 15:49:04 | 只看该作者
稍安勿燥,大庭广众之下,还是文明用语好,国家也有明文规定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36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28#
发表于 2011-5-22 16:05:08 | 只看该作者
27楼黄色的字,错了1个:辱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ea

签到天数: 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29#
发表于 2011-5-22 16:19:49 | 只看该作者
人活着..本来就没有绝对的自由...附带一句..花香兄真有意思...
引用( *春暖花香* )
27楼黄色的字,错了1个:辱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7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30#
发表于 2011-5-22 17:04:06 | 只看该作者
花香兄绝对是意见大了。。。。。。。
引用( sea )
人活着..本来就没有绝对的自由...附带一句..花香兄真有意思... 引用(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