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17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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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往事随风 于 2012-10-8 20:32 编辑
建议双方本着友好商讨的态度解决问题吧。各自提醒对方是友非敌,有不同见解可以商讨。
对于规则的执行,有时会松些,特别是在杂谈,如果执行了也说不上版主不对,没执行也没特别要求,只是这次刚好是版主遇到4火,如果是换了其他人回的,4火也没什么好说。
我建议要么也删,要么乐子改回复,再要么以后都不删,这些两位版主商量着执行吧
至于双方态度问题,发现各自改过帖,没看到最初的情况,所以没发言权。但从修改后来看语气算一般。
总之和为贵,大家上网是来找乐子,不是来发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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