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63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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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沐 发表于 2012-10-9 08:23
乐子版主:看了你的回复我感觉你好没水平。 你有版主的权利,但没版主的气度。
作为论坛,你可以从技术上去 ...
我也支持阿沐,做为版主虽然是义务,但是也要合理使用权利。以我的理解,四火投诉乐子的违规回复,乐子大可以欣然接受而不是认为四火抓你的小辫子不放,版主可以出错,超版也可以的。乐子的强硬态度让我感觉版主有高人一等的感觉。就这一破事就闹到一百层,真是没意思。我认为无恶意的违规提醒总是比删除更得人心。也感谢各位版主的无私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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