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告诉我那一章那一条规定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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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21#
 楼主| 发表于 2012-9-15 22:34:55 | 只看该作者
百叶窗 发表于 2012-9-15 22:33
你以后发帖加上“小筑是笨蛋”然后把字体设成白色吧。

我可没有这样说哦
对事不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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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22#
发表于 2012-9-15 22:38:4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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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我支持你。


钓鱼岛是我们的!
鱼岛是我们的!
岛是我们的!
是我们的!
我们的!
们的!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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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23#
发表于 2012-9-15 22:44: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的帖子

我也只是调侃一下,
看到“请告诉我那一章那一条规定不可以...”我还以为你是找架吵的呢,
毕竟规章制度什么的在论坛很容易就能找到呢,哪一章哪一节也很容易找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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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24#
发表于 2012-9-15 23:23: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默默 于 2012-9-15 23:29 编辑

纯表情是会删帖的,如果大家都呵呵,或者哈哈,或者一个表情,可想而知论坛会变成什么样子!是吧!以前我做版主还没有小筑版那么多的解释呢,直接删除的。小筑算好的啦!呵呵,楼主别气了哦!生气只会气坏自己啦!以后就打多几个字嘛是不?你可以的啦!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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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25#
发表于 2012-9-15 23:29:19 | 只看该作者
我是坏人。最不会说话就是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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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26#
发表于 2012-9-16 02:45:4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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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

该用户从未签到

27#
发表于 2012-9-16 19:31:40 | 只看该作者
算了吧,人家不懂表情的美,又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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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28#
发表于 2012-9-16 21:35:50 | 只看该作者
我的贴更惨!!刚发出去就被版主小筑给删了!!!爱国贴呀!!就这样被删了!!!o(︶︿︶)o 唉。强烈要求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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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29#
发表于 2012-9-17 11:24:28 | 只看该作者
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论坛只是网络上的衍生物,这样的动劳动气犯不着,身体是自己的。。有时候我想发呵呵两字加表情,自己索性不回帖了。。。小筑要不是版主他也不会去管理,在其位而谋其职,楼主也要理解下。。。
近期关于某国的购岛行为让广大的同胞们肝火旺盛比较容易情绪激动,我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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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0#
发表于 2012-9-18 22:27:37 | 只看该作者
我 想摊主的意思是如果大家都发个表情那么摊主今天的工作会比较无聊和烦躁

不过这个规定确实有点。。。
腾讯QQ都没有删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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