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梅州市拆除屋顶铁皮瓦是否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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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51#
发表于 2011-4-14 13:15:53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评论的很给力!ZF都是吃屎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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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匿名  发表于 2011-4-14 13:17:23
政府应该依法行政 ,对待历史的遗留问题应该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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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53#
发表于 2011-4-14 13:27:00 | 只看该作者
<div>&nbsp;</div>
<table height=11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4 width="95%" border=0>
<tbody>
<tr>
<td class=yyxx bgColor=#efebef height=30>引用( 年年炒股年年输 )</td></tr>
<tr>
<td class=yyly height=81>若投票拆与不拆,百分之九十的人支持政府強拆,天棚是谁的?是整栋买房..</td></tr></tbody></table><br />这位是从顶楼住户与非顶楼住户数量上推断出来的百分之九十吧,别打着大众的旗号,你就是一自私的主,这个自私不仅相对于顶楼住户而言,而是所有搭了铁皮瓦的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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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匿名  发表于 2011-4-14 13:34:03
引用:
<br />“这个作者写的文章逻辑非常混乱,死伤一个也是隐患,不能说死伤少的事情就可以做.
<br />拿交通来类比,本身就无可比性,国家允许无证行驶吗?交警一直在管无证的,有时就是靠市民去自觉,才会造成这么多的隐患,如果交警没管,中国的交通更会乱套.”
<br />
<br />乖乖!自己先理清自己说话的逻辑吧,真是大言不惭,可笑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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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55#
发表于 2011-4-14 13:34:13 | 只看该作者
我没住顶层,我5楼,我坚决反对拆。我赞同维护、整修
<br />哪能只顾自己幸灾乐祸呢?
<br />对顶楼邻居
<br />要有点同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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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56#
发表于 2011-4-14 13:37:59 | 只看该作者
<div>&nbsp;</div>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4 width="95%" height=111>
<tbody>
<tr>
<td class=yyxx bgColor=#efebef height=30>引用( 时空网友 )</td></tr>
<tr>
<td class=yyly height=81>交警一直在管无证的,有时就是靠市民去自觉,才会造成这么多的隐患,如果交警没管,中国的交通更会乱套.<!--  --><br /></td></tr></tbody></table>无证驾驶和人行道逆行很普遍,到处是无牌车、遮牌车<br />当务之急,是整治交通和高质量修路,而不是拿民生幸福来开刀<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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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匿名  发表于 2011-4-14 13:38:43
去年铁皮瓦已经造成一中年妇女失去生命,可楼主只说伤人,漠视事实的存在,只强调自己的私利,漠视别人的生命和家庭
58#
匿名  发表于 2011-4-14 13:45:12
作者用了煽情,认为有多可怜,可是一看文章,居然说能用300元一平米的铁皮瓦是穷人,为什么不去做造价更便宜的隔热层,还有会伤人,还能整楼共用,说白了就是想占用
59#
匿名  发表于 2011-4-14 13:45:54
不拆铁皮瓦就漠视别人的生命和家庭?
<br />
<br />什么逻辑啊
60#
匿名  发表于 2011-4-14 13:47:15
有官托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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