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混吃混喝 的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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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21#
发表于 2012-5-14 21:26:08 | 只看该作者
不容许这样的无理取闹者在梅州长此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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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22#
 楼主| 发表于 2012-5-14 23:07:1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顶起来。让更多做生意的老板看清楚,以后遇到这样的人绝对不要妥协。别被人唬了。拿起自己的合法权益去对付他们,依法办理,千万别动粗。这些人就是混吃的,你要是动粗了,他们随时都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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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23#
发表于 2012-5-14 23:55:05 | 只看该作者
外省人都不可靠,小地方条例也乱,干脆点完菜先算钱,收了钱再炒菜……很多都这样了,太多不靠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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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24#
发表于 2012-5-15 11:20:37 | 只看该作者
要是我肯定把他们两打得满地找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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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25#
发表于 2012-5-16 16:21:20 | 只看该作者
要我!直接叫几个社会上的朋友踢出去,给多三十块钱给他买万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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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26#
发表于 2012-5-17 18:49:35 | 只看该作者
小心报复啊 现在的人很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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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27#
发表于 2012-5-18 20:32:09 | 只看该作者
算不算报假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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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28#
发表于 2012-5-21 23:02:05 | 只看该作者
30多?哎 可怜你们小本生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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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29#
发表于 2012-5-22 16:03:55 | 只看该作者
纯碎吃 霸王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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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30#
发表于 2012-5-22 16:06:40 | 只看该作者
一看都讨厌,好吃懒做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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