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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前公司还未发的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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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21#
发表于 2012-5-13 22:59:39 | 只看该作者
去咨询下律师那些,如果是我们的权利一定要争取回来,为我们弱势群体而加油,不要老是被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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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22#
发表于 2012-5-14 12:54:31 | 只看该作者
三个月试用期是违法的,除非你签的时长期合同,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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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23#
发表于 2012-5-14 14:54:29 | 只看该作者
告又有什么用,你迟早还得卷东西走人,你还能留下来么,最多你花了很大精力去告了一番,拿了一点小小的补偿而已,!如今双向选择,此处不留姐,自有妹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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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24#
发表于 2012-5-14 17:36: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铁血鸿心 于 2012-5-14 17:41 编辑

试用期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新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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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25#
发表于 2012-7-27 17:14:34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要试用期,就是试用嘛。合则继续合作,不合则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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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26#
发表于 2012-7-27 21:33:15 | 只看该作者
去不用怕的..我今天都去了...也没签合同....但只要有证明你在那上班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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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27#
发表于 2012-7-28 02:09:07 | 只看该作者
要是我就走了,这样的用人单位也不是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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