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大山里去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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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141#
发表于 2011-7-7 14:16:07 | 只看该作者
青年要一腔热血,积极投身社会.去抢别人的饭碗.要让别人明白饭碗的抢夺是社会前进的动力.饭碗战争体现青年的见识.有人深沟固垒,把自己的饭碗牢牢圈在正中;有人虎视眈眈,彻夜不眠,只为夺回饭碗那白马过息的瞬间;有人结党勾伙,如鼠似狼,有了饭碗,还要抢夺的快感.
适者生存,上天没有剥夺青年的饭碗权,给强者和弱者都提供了大小合适,量身定做的饭碗.有能力的人自己创造饭碗,自己一碗,于人一碗,扬名立万;强干的人,披星戴月,越境过国,横刀立马,热衷于剥夺他国人的饭碗,他国无碗,我国两碗,千古佳话!
一人一碗,一碗一人.人在碗在.人走碗走!
这世界,纷纷捞捞,人跟着碗走,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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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142#
发表于 2011-7-7 22:59:49 | 只看该作者
我理解隐居者的想法,那种对山林的热爱,对尘世的厌倦……
也理解人们对隐居生活的幻想,那是点缀着干净的溪流、巨石、温暖的阳光还有一壶茶、一缕浮云的悠然生活;那是我们初进社会,对千年前干净山林的依恋;那是浮躁寂寥的人在寻求自然山水的温暖。
是的,山水也是一种温暖。

隐居的欲望,其实是所有俗世的我们成长的一个阶段,当我们渐渐不惧这尘世的浮躁和肮脏时,才会忘掉隐居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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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43#
发表于 2011-7-7 23:19:03 | 只看该作者
[:2-1:] 我也有同感,去乡下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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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44#
发表于 2011-7-8 12:28:19 | 只看该作者
一起来去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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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145#
发表于 2011-7-8 15:15:47 | 只看该作者
我想隐居却没有财力,只好在此为大财主大东家出力献策了,以供参考:

大财主大东家出资租或承包、甚至购买大片连在一起的土地,租期最少70年或有相对永久使用权,有1万亩最为理想。就像古代的领主一样,但又不同于古代领主,是具有现代特色的领主。
古代领主的土地是以两种形式来收益的,分兵赋和田赋,两者都是可以世袭和申请转换的。比如兵赋者和田赋者均各分得十亩地,那么兵赋者是不用交皇粮的(公粮),但是若有战争或其他公共安全事务(比如抗洪救灾等,必须提供兵员(男丁),即是要有随时可以供国家征召的壮丁,每年农闲时节集训两次,平时则是呆在各自家里的,如果家里没有男丁或只有一个男丁的,可以申请转为田赋户口;田赋者是要按田亩和收成交纳皇粮的(公粮),每年定期定量交纳,若家里有很多男丁,在战争时期是可以申请转为兵赋户口的;但是这是在治世时期有比较明显的区分,一旦在乱世,就往往是既被抓壮丁,又要被搜刮粮食,导致饿莩遍地。当然现代领主只需采用田赋方式管理隐居者就行了。
前些时间我看到隐居吧里有人说可以免费提供田地,好意非常好,但是由于是免费提供的,若领主要赶走隐居者,隐居者即使心中不服也无可奈何,贫穷的隐居者一旦被赶出来就真的无处可去了。故为了公正公平合理,为了维护“领主”和“隐居者”的利益,为了实现真正的隐居,我觉得不能免费,但也不可以收费。最好的办法是签订平等互利的合同,以保障“隐居者”要符合“领主”的意,也使“领主”不可以随便驱赶“隐居者”,不可以随便提出各种要求;从而双方都能达到互惠互利的、能够长久隐居的愿望。
99%的人都选择了城市,更何况是有钱人。故我们这些退隐社会的人,大多数都是贫穷无望之人,这些人无力租、买隐居地,这时就需要一些有能力租、买到大片土地的人提供适量的隐居地了。我们这些人愿意以劳动果实来付租。愿意做“领主”的“佃农”,但又不是真正的佃农,而是隐居者。
我老家有很多人外出务工了,留下的荒地出租给留守的农民耕种,租金是每亩每年25公斤(即50斤)晒干后的谷子。按此标准,领主可以以每亩每年20公斤(即40斤)晒干后的谷子向隐居者收租;并且租谷量永久不变,不论丰收歉收,双方都不得增租或减租。按每户隐居者无偿限得2至5亩地,平均每户4亩计,每年每户需交“公粮”80公斤干谷;若领主每年需要粮食1000公斤(即2000斤)(一家人的口粮,若只是领主一个人则几百斤谷就够食用了),那么领主只需吸纳13户长久隐居者就可以不用耕田了。13户X4亩/户=52亩。领主只需提供52亩地就可以不用耕田,领主就可以把时间和其它土地用来种植经济作物或搞其它事情了,相对于1万亩来说,52亩算得了什么,如果领只有一个人的话,只需招收3户长久隐居的人就够了,招收多一点就是赚了,这样领主的投资是非常划算的,并且又做了善事,为隐居无门的穷人实现了隐居的愿望。
也可以像古代那样鼓励佃农结婚生子,世代租种领主的土地,世代为领主提供粮食。每户最多只有五亩地,他们就只能永远为领主服务了,即使他们放弃土地、离开领地到外面发展去了,这世上也还有大把穷人主动求着来领主处生活的。只要领主通情达理、开明,只按约定收粮,不破坏规矩,不干扰隐居者,让隐居者自由生活,自由加入和退出,大家就可以和谐共处、快乐生活。土地是连在一起的,领主居中,只把边界上的土地提供给隐居者,以形成拱卫之势。要求各户隐居者必须用围墙把各自的地围起来,各自相对独立地生活,自给自足为主,互不打扰,就是很好的隐居了,也不会发生隐居者之间的边界之争,也方便领主分别管理。隐居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地过生活,除了交“公粮”给领主或偶尔到圩镇上购、换日用品或回老家办事之外,几乎不用再与外界交往接触了,是很好的隐居方式。这样一定能吸引到不少真正想隐居却没有钱和地方隐居的人。有十几户人在领主周围隐居,可以为领主壮势,也为领主找零工提供了方便,为领主免去了种粮食之苦等,还可互相照应,甚至还可以威慑地头蛇,真正是一举多得、互惠互利、各取所需。
领主与土地所有人、村委、镇府签订合同;隐居者只与领主签订合同,村委见证。领主所租、买的土地使用期一定要长久;隐居者则不得把土地转租、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如有违反,领主有权收回土地;隐居者不得从事违反中国法律的活动,否则领主有权收回土地;隐居者需按年交清当年的租谷或以其它钱物代替,也可几年的一起交,领主需向隐居者提供收租收据以作证明;领主不可随意赶走隐居者,不可随意加租之类,不可随意提出其他要求;隐居者可随时无条件退出隐居地,但必须交清当年的租谷(不满1年的按1年计),双方核对合同并当面同时撕毁合同。
只要保障了隐居者的权益,就一定能留得住隐居者。当然,更要保障领主的权益,但是隐居者普遍是外地人,处于劣势,因此最重要的是要互相尊重、互相体谅、平等互助互利,和平共处,双方重合同守信用,以实现真正的隐居,过上隐士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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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发表于 2011-7-9 09:28:3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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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147#
发表于 2011-7-9 20:56:10 | 只看该作者
很给力。
引用( newkou )
我想隐居却没有财力,只好在此为大财主大东家出力献策了,以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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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148#
 楼主| 发表于 2011-7-9 22:51:08 | 只看该作者
前段时间忙于各种事情,也想过去寻找隐居地,唉,隐居真的很难实现。

今天看到这么多点击率和一些想隐居的人,真是感慨万千,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真的很想去隐居,但是天下之大,真的没有我的立足之地,很是悲哀。我现在一贫如洗了,隐居恐怕更难实现了。原本是打算下半年去实地寻找隐居地的,但是发贴这么久了,点击率这么高,却没有几个人提供可以隐居的地点。......

仔细看了一下,有两个地方我比较感兴趣,希望有当地人陪同去看看:

“山城孤客”贴:梅江区城北镇玉水村的玉西,那里与梅县大坪交界

“妮子如絮”贴:大埔县青溪镇接壤福建永定,看龙村。


现在我几乎是一无所有的人了,希望能有免费的旧屋或废弃的屋子借住,然后捡一些荒地种,虚度余生算了,我对这人生真的很失望了。只有几户人家的农村最好了,我不想独自一人,也不想有太多人。现在一无所有了,是不会有女的跟我一起去隐居的,我一个人去好了,不再留恋这浑浊的社会了,挥一挥手,我真的要去隐了,绝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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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发表于 2011-7-9 23:12:09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不如去出家好了
磨蹭个十几年回来出本高僧的心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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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150#
 楼主| 发表于 2011-7-9 23:24: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上山打老虎”:

  我确实是想写点书之类的东西,关于隐居的矛盾复杂的心路历程已经写了一些了,以后我若真的隐居了,我会把寻找隐居地的艰辛和困难及心情,以及隐居时的各种人和事物、思想、生活等等都写进去,以供后来人欣赏借鉴参考......

  隐居不是说隐就能隐的,其实隐居是很难实现的,贸然去隐居,最终会刹羽而归。

  若我能隐居,也不担保将来会重返俗世。这个世界说实在的,恐怕没有人能真正隐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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