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市长谈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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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4 10:30:09 | 只看该作者
据居住在梅江区江南路百花院的谢小姐反映;本月24号那天,一群工程队人员,开来大型勾机,在未取得301,401住户的同意情况下,强行将第八栋谢某的301房,陈某的401房拆除,因对方人多势众,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谢小姐只好报警,110接警后赶来,但为时己晚,房屋已勾得不成样子,警员记下笔录,拍照了证据,便离开了现场.

谢小姐很无奈,欲哭无泪,她和401的业主是合法的住户,还未与开发商签定拆迁合约,也不知道有多少补偿和怎样安置,从未拿过一分钱,就匆匆来强拆自己的房子,大无法无天了!

这里有17家留守户,户代表告诉我;他们准备集体上访上诉,决定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权,维护民生!决定到法庭上见面!看来强拆者摊上大事了!到时候就法律会说话了,吃大亏的还不知是谁!

他们六年漫长的维权路,他们六年艰辛的上诉路,我们会试目以待.......

另据五栋203,204的住户反映;工程队在五栋的周边楼层打眼啮墙拆窗,利用楼层连带关系,制造危房,使未签留守户无法住下去,迫其自己搬迁!为何要这般呢,难道就不能协商吗?如图所示......

在举国上下都在认真贯彻实施《新拆迁法...》的今天,竟然有人敢与法律相抵触,公然制造强迁强拆现象,破坏和谐社会,影响幸福梅州,文明梅州.强烈要求主管部门,伸出正义之手,给予及时严厉查处,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稳定!

网络力量发挥其舆论监督作用!



本篇文章来源于[奥一网网络问政](http://www.oeeee.com) 原文出处:http://wz.wen.oeeee.com/Content/1322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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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4 10:31:18 | 只看该作者
上了广东问政平台,今天才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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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发表于 2013-10-14 17:23:27 | 只看该作者
地保障是打好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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