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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将统一城乡教师工资明确禁止择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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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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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23:45:45 | 只看该作者
  征收高额择校费的问题,也是教育部和有关部门一直反对的。目前有些地方的学校虽然明着取消了择校费,但改为“捐资助学”的方式暗中获利,针对这一情况,治理择校收费并不意味着要停止捐资助学,根据《教育法》、《捐赠法》,一直鼓励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捐资助学,现在要反对的是把捐资助学与择校直接挂起钩来的错误做法。把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与收费完全脱钩,切断学校收取择校生与获得经济利益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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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12#
发表于 2011-2-26 00:15:51 | 只看该作者
取消赞助费项目。增加捐赠项目
引用( 草帽的思想 )
取消择校费项目,增加赞助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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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13#
发表于 2011-2-26 09:30:09 | 只看该作者
  永久的难题!
14#
匿名  发表于 2011-2-26 23:43:54
择校费不收了,“赞助费”强制的,哈哈,厉害!没有赞助费就去别的学校吧!教育部门还不是一起的!有时候表面功夫做越多,越会让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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