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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帖,请手下留情。希望别删我的重复帖,觉得非常有必要才重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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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11#
发表于 2011-2-23 13:10:25 | 只看该作者
删帖是很正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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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12#
发表于 2011-2-23 15:13:33 | 只看该作者
 删不删好象要版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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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13#
 楼主| 发表于 2011-2-23 15:55:23 | 只看该作者
 
引用( 默默 )
但是你一个一样的帖子发到很多版块这样不合理吧???

那是去年的事啦

下次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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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14#
发表于 2011-2-23 16:04:36 | 只看该作者
主要是现在都很多人,都喜欢重复发一样的贴在不同版块。改了就好乖
引用( 春暖花香 )
  引用( 默默 ) 但是你一个一样的帖子发到很多版块这样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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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15#
发表于 2011-2-23 17:48:10 | 只看该作者
引用:回帖内容应一律允许在不同主题重复,纯广告或者骂人帖除外。


回帖内容应不允许在不同主题重复,纯广告或者骂人帖必删

我去除你所说的一律是因为,如果同样回复能对得上另一个主题的偶尔可以留下,但多了的话,论坛处处都见到你相同的观点,再好的言论也会大打折扣。

有人复制一个回复到处回复,用万用回复语句,同样是没骂人也不是广告。但这是恶意灌水,可以警告,直至删帐号。

你认为有必要的,只要不是恶意,且不是太多重复的,管理人员会对具体情况作出判断的,修改规则为一律许可是会留下很大的管理漏洞,在方便你发挥的同时也要考虑管理的需要啊,所以我不赞同一律许可!不必因具体的例外而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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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16#
发表于 2011-2-23 17:51:07 | 只看该作者
我见过你多处回复,但能对得上主题,且是有具体内容的都没删过。

因此你放心,管理人员是会用脑管理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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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17#
发表于 2011-2-23 17:53:22 | 只看该作者
花香哥能对管理的规则有关注感兴趣,有建议很好,在争论中可以让更多人了解懂得规则。(很多人没去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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