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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有些地方“强制”中小学生入会并收取会费的现象,中国红十字会今天在接受人民网记者电话采访时回应:“坚决反对强制学生缴纳会费的错误做法,要求各级红十字会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红十字青少年会员入会自愿,会费自愿缴纳”,“学校红十字会收缴会费的账务必须接受社会监督和上级红十字会监督” 。
“郭美美事件”之后,中国红十字会受到了空前的信任危机,最近又有媒体曝出有些地方红十字会“强制”中小学生入会并收取会费问题,引发社会各界强烈质疑。对此,中国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做出四点回应:
第一,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是1993年颁布的《红十字会法》明确赋予中国红十字会的重要职责。中国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以及就此项工作和教育部门展开合作均由来已久,并非“郭美美事件”之后的新举措。
第二,红十字青少年是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是国际惯例,而非中国特有。
第三,向红十字青少年收取会费旨在体现其会员意识,而非筹资。考虑到学生没有收入的实际情况,在2009年新修订的会费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前,对青少年会员会费进行了上限管理,即不设下限,制定了“不超过5元”的上限。在后来的工作中发现有个别学校错误理解了5元上限的规定,简单地按照上限收取会费,中国红十字会立即对这种错误做法进行了纠正,并在2009年修订会费管理办法时,取消了金额,明确“青少年会员是特殊的个人会员,其会费数额不限,按自愿原则缴纳”,我们坚决反对“强收会费”。
第四,《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明确规定,“公民以个人身份加入红十字会的为个人会员,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个人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我们坚决反对“强制入会”。
中国红十字会表示,坚决反对强制学生缴纳会费的错误做法,要求各级红十字会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红十字青少年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费自愿缴纳,数额不限。
中国红十字会再次重申,学校红十字会作为红十字基层组织,必须遵循2009年中国红十字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新修订的《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规定,其收缴会费的账务公开由各学校红十字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但必须要接受社会监督和上级红十字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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