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洲看到两个可爱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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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11#
发表于 2011-10-23 22:50:47 | 只看该作者
pippo 发表于 2011-10-23 22:48
猜猜多少钱?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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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12#
发表于 2011-10-23 22:53:31 | 只看该作者
pippo 发表于 2011-10-23 22:44
不准吃狗肉

狗肉汤煮粉总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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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13#
发表于 2011-10-23 23:43:29 | 只看该作者
pippo 发表于 2011-10-23 22:44
不准吃狗肉

凭什么?哪条法律规定的!?

在西方国家,猪既可以做宠物,也能做食材。狗也同理。

在中国许多地方吃狗肉已经是一种国粹,狗肉和饮食文化、生活已经是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但总有一群国人,打着爱护狗的旗号来提升自我优越感,一些卖宠物狗的人更是借此大肆宣传,以狗牟利。可怜国人,尤其年轻一代总爱崇洋媚外、盲目跟风,住着套房还养狗,无视邻里感受。社会上放着那么多亟待救助的困苦百姓无人问津,倒跑出一群狗爹狗妈狗儿子。养狗、爱狗本无可厚非,可现今有部分人发展到强行干涉他人吃狗的权利,那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真是人不如狗了。假使梅城禁食狗肉,那么估计要饿死一大片做狗肉生意的家庭。到底是人金贵,还是狗金贵啊!?

大部分呼吁禁食狗肉的人士,本身也不是素食者,碗中鸡鸭鱼肉来者不拒,嘴上又高呼“禁食狗肉”,明显种族歧视啊。此类人我一般用一个词形容:“矫情”。“禁食狗肉”这四字,只有身心健康的素食主义者口中讲出,方能令人信服。


上述言论,我也并非针对楼主,纯粹对事不对人,言辞激烈,还请不要对号入座。

我也喜欢狗,但又改不了喜吃狗肉这一口,惟有区分好宠物狗和食材狗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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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14#
发表于 2011-10-24 00:06:26 | 只看该作者
pippo 发表于 2011-10-23 22:32
有人在卖,很可爱的小狗,猜猜多少钱

200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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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11-10-24 00:21:40 | 只看该作者
辞啊净么一碗公。能值几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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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16#
发表于 2011-10-24 08:38:17 | 只看该作者
往事随风 发表于 2011-10-23 22:43
米粉搭档!

风哥联想到自然是米粉了。。。因为大部分梅城的居民都喜欢吃狗肉煮粉。。。当然,本人我是很反对吃狗肉的人士的。。。在怎么说,狗与其它动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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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17#
发表于 2011-10-24 10:01:33 | 只看该作者
往事随风 发表于 2011-10-23 22:43
米粉搭档!

煲艾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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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18#
发表于 2011-10-24 10:08:15 | 只看该作者
国士之风 发表于 2011-10-23 23:43
凭什么?哪条法律规定的!?

在西方国家,猪既可以做宠物,也能做食材。狗也同理。

这种心态很有代表性,是理性表现,是要区分宠物狗与肉食狗才行。

狗肉穿肠过,宠物心中留!

就如爱狗之人要区分清楚亲生的儿子与狗儿子一样,哈哈……

可以爱但是滥爱就显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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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19#
发表于 2011-10-24 10:23:55 | 只看该作者
拉不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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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20#
发表于 2011-10-24 11:09:49 | 只看该作者
快收档的点钟去买很便宜的,记得之前在百花洲那边20块钱买了只老鼠兔,很不幸被我粗心大意没养活,然后再也不敢养小动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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