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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光 原创小说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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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4 16:41:27 | 只看该作者
在我被叫野种、小贼头的时光里,除了我的妈妈和奶奶保护着我之外,还有一个人,他是我的邻居,他叫兴华哥哥。兴华哥哥当时在上六年级,但他长得跟初中生一样高大。那时候的小学生的身材都很高大。兴华哥哥每次在我被欺负的时候,都会跑出来,抓着他自己雕刻的一把木剑,挥着木剑,大声对欺负我的人说,你们再叫一下,再叫一下,老子砍死你们!兴华哥哥总是这样打抱不平,他的愿望是要成为一代大侠,行侠仗义。
所有人都被兴华哥哥的气势震慑了,由于兴华哥哥本身高大,那帮小孩子一向来都怕他,他们愣了几下,然后哄地一下散了。我心怀感激与景仰,我把兴华哥哥当成了我的保护神。
兴华哥哥后来送给我一把他雕刻的木剑,对我说,没有人能保护你一辈子,你应该自己要自强,这把木剑送给你,希望你勤练武功,保护自己,保卫祖国,这样就再也没有人能够欺负你了!
我兴奋又感激,郑重地接过木剑,跟着兴华哥哥奔跑在夏天的田野里,那时候的天空是如此的清晰明朗,不带一丝灰霾,和风拂面,阳光耀眼。我学着兴华哥哥在那些武侠电视剧里学来的武功招式,比划起来。哦,对了,当时兴华哥哥还有几本买来的武术书籍,我到现在都清楚地记得上面有“七星螳螂拳”和“八卦连环掌”。那帮欺负我的人,看到我跟着兴华哥哥在学武功,他们都吃惊地说,哇,他在跟兴华哥哥学武功呢!
我感到无比自豪。

但是好景不长,兴华哥哥要上初中了,还是县重点中学,这意味着兴华哥哥必须在学校里住宿,意味着我们很少见面了。
兴华哥哥在去县城上学之前,把那些曾欺负我的人都叫来告诫一番,然后又对我说,记住我的话,好好练习武功!
我重重地点着头。

兴华哥哥走了以后,我再无人说话、玩耍。欺负我的人虽然不敢再欺负我,但是他们都不会和我一起玩。我只好一个人拿着木剑在田野里追逐着蝴蝶,练习着兴华哥哥教我的武功。在这段时光里,我除了练习武功,我还在村里村外的每个草垛里寻找鸡蛋。当时,很多母鸡在下蛋的时候因为主人的疏忽没有把它们关进笼子里下蛋,所以它们都会自寻“鸡窝”私自下蛋。这样的情况,任何人,只要谁先发现,这个蛋就归谁的了,并不存在偷盗行为。我运气好的时候,一天能捡到三个鸡蛋。我把这些鸡蛋都交给了我的妈妈。妈妈每天都会用这些鸡蛋蒸蛋羹或煮给我和奶奶吃,但她自己却从来不吃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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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4 16:41:58 | 只看该作者
我七岁的时候,妈妈把我送到学前班读书了。我为此非常兴奋,这让我一度忘记想念爸爸。入学以后,我被分到课室的最后面课桌坐着,但我长得并不高大,比我高大的人都在前面坐着,他们总是挡着我的视线,使我不能看到黑板,我只能看到齐刷刷一排排的黑色的后脑勺,以致我直到学前班的学期结束,都没在座位上看清过老师的脸。我当时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我也没有表示抗议,因为老师说,要听老师的话,要听从老师的安排,不听老师的话的学生不是好学生。我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好学生,我一直保持沉默。长大以后,我才明白这里面的玄机,用现在的话来说,那些坐在前面的人都是有关系的人,除了有关系的人之外,就是学习成绩好的人。我没有关系,我只能努力学习,争取坐到前面。但好在不是所有的老师都是如学前班老师这样的人,我升到一年级的时候,坐到了前面。

在读一年级的时候,和我要好的同学逐渐多了起来,但是他们一知道我的身世和我的外号,又都离我而去。我莫名感到有些悲伤,我开始介意起自己的身世。这是我第一次介意我自己的身世,我不知道我这是长大了还是倒退了,我之前从未为这些事情感到悲伤和卑微。我试着要告诉他们,我不是坏人!他们却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谁敢保证你不会跟你爸爸一样。
我不明白他们小小年纪竟然就已经知道了这句俗语,我无言以对。我回家告诉了妈妈,妈妈跟我说,不要紧,妈妈知道你是个好孩子,是妈妈的好孩子就足够了,无论别人怎么说,我们都要过得好好的。无论别人怎么伤害我们,我们不要去伤害别人。记住,即使你爸爸是个坏人,他都是你爸爸,他所做的事情都是为了我们这个家,都是为了你,只要为我们好的人都是好人,我们也要对别人好,只是你不要做那样的事情。
我点点头。

我不再为没有朋友而感到悲伤,只是还是有些失落。在这些失落的时光中,我唯有不断努力学习。所幸的是,我终于用成绩让所有同学刮目相看,每次考试我都拿第一名,每次上课,总是第一个被老师点名表扬,教过我的老师都说我是个好孩子。渐渐地,跟我玩的同学又开始多了起来。但我已经对他们不太感兴趣了,我对他们总是不冷不热。唯独兴华哥哥,只要每次他回到家里,我都像一个跟屁虫一样跟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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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4 16:42:26 | 只看该作者
时光回到现在的旅途中,我并没有把上面的回忆都告诉子荣。我带子荣吃过午饭,再次出发。我们上了车,蓦然从不远处传来沈庆的《青春》,这是首年代久远的歌曲。我已经记不清有多少年没有听过这首歌了,但我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情景,是兴华哥哥抱着吉他弹唱给我听的。在这座冬日暖阳照耀喧闹的城市里,传来这样一首熟悉的老歌,我心生感触。当然,此刻唱这首歌的不是沈庆。我循声望去,发现是一位长发飘飘的年轻男子,他的右手是残疾的,他抱着吉他坐在一张凳子上,双眼微睁,却从不凝望周围的所有人和物。表情淡然。
我放下车窗,静耳聆听。一辆城管执法车驶来,靠近弹吉他男子的路边停下。我不由暗骂,狗日的又来捣乱!这是一支怎样的执法队伍,居然让人看见他们就像当年看见了鬼子那样深恶痛绝。我看看那位歌手,只见他看了一眼城管执法车,并未有所动作,依然淡定地弹唱着歌曲。此时,执法车上的人也未有所行动。
一直到这首《青春》演唱完毕,所有人纷纷鼓掌。我看见车上的几位城管也跟着鼓掌,然后离去。我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还从未见过这样的城管,我蓦然对这座城市心生好感。那位歌手站起身,向观众致谢。
我的车子停在路边,怕有交警过来,我取出一张五十元的钞票让子荣过去给那位歌手。此时的我对刚才的《青春》意犹未尽,我再次想起了那些年少的时光。


兴华哥哥早已经长得老高,而成为一代大侠的梦想却早已被他抛诸脑后。他爱上了打篮球,他说要成为一代篮球大王。我有些失落,其实我更希望他能成为一代大侠的。不知为何,那个时候,我就已经会希望一切最初的东西都不会更改。不过,我一方面又觉得兴华哥哥这样做有他自己的道理,这个也是他的理想追求,不管他追求什么,他都是兴华哥哥,这个永远不会变的。作为他的弟弟,我应当一如既往地支持他。但是他的理想换得太快,上一个暑假的时候说他要成为一位乒乓球大王,但这个寒假他告诉我,他要成为一代篮球大王。半年以后,他在镇上观看了一支乐队的表演,回来之后对我说,他要跟那支乐队学吉他,他要成为一名吉他手。这支乐队是由我们镇上三个大学生组成的乐队,他们要通过这次的演出招收一些想学吉他的人做学生。我当时也在现场观看,就是兴华哥哥带我去的。那三个吉他手穿着一色的服装,上身是一件白色的衬衫,下身是一条发白的萝卜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回力鞋,牛仔裤的膝盖处和回力鞋的鞋面居然是烂的,全是一个个的小洞洞。这在当时,他们这样的打扮就是一个烂仔,若是女孩子这样的打扮就会被人骂是做妓女的。他们各抱着一把吉他,一上台就弹奏了一首被改编了的《上学歌》,歌词是这样唱的:
                                  太阳当空照
                                  我去炸学校
                                  小鸟说:早早早
                                  轰得一声不见了

当时,全场的人都愣住了。我当时在想,这些人真大胆,学校都敢炸,真是教坏人的,他们不是好学生。记得以前有一位六年级的学生把《社会主义好》这首歌改了,就被学校抓到大操场上公开批评,还被罚在烈日下站了一整天和罚扫了一个星期学校里所有的厕所。据说,那位学生向学校交代时说这首《社会主义好》其实是他爸爸小时候改的,其中一句歌词是这样改的:社会主义好,四两米也好。然后他爸爸就被抓了,由于当时他爸爸也是小孩子,只被抓到牛棚里关了一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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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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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16:50:16 | 只看该作者
真能写啊,学习中{:1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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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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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17:31:16 | 只看该作者
让我想起了1988,我想对这个世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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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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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18:12:53 | 只看该作者
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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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5 09:31:53 | 只看该作者
但是兴华哥哥现在却要跟他们去学吉他,我跟兴华哥哥说出了我的顾虑,还跟他说了上面那个学生的案例。兴华哥哥却看着我说,你还小,长大了就知道。这只是改一首歌而已。学弹吉他不一定要改歌曲的。
兴华哥哥还是花了三百块钱的报名费去学了吉他。由于兴华哥哥是独子,家里的环境尚可,他的爸妈很爽快地出钱让他去学吉他了。这个时候,兴华哥哥已经在上高中了,而我也已经是四年级的学生了。

兴华哥哥跟乐队去县城学吉他以后,我们没有见过面,他说等他学好了再回来教我。但我不知道他回来的时候,会不会又换了另一种理想?但我已经无暇顾及了,我被许多同学缠住了。这是因为我作文写得非常好,很多同学却不会写作文,要我帮他们写,写一篇作文给我五毛钱。因为良好的口碑,我最后还拓展了帮做作业的业务。现在想来,在我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就成为了一个“五毛”了。
我一开始的作文也写得并不好。开始的时候,老师让我们写一篇关于人物的作文。我写了一篇《我的妈妈》,我在作文中有写到我的妈妈为了让我能够上学读书她辛苦种菜卖菜,即使是在年三十,家家户户都忙着张贴对联,穿新衣,张罗着年夜饭,而她这时候才刚刚收摊的事情。最后我在结尾写道,我长大了一定要努力挣钱,好好孝敬我的妈妈。
但是,我的语文老师说,不能这样写的,我们现在的祖国繁荣昌盛,你怎么能够写得跟旧社会似的!你把这段改一改。还有,结尾改成‘我一定要努力学习,做个好学生,长大以后为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作贡献’!小小年纪,就想着要赚钱了啊?你这是资本主义思想,这种思想要不得啊,同学,作为社会主义未来的接班人,一定要做一个思想高尚的人!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要知道,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党和人民给的!好了,同学,我批评了你,你也不要有思想包袱,其实你是个好学生,是个好苗子,喏,这本作文范文书老师送给你,希望你好好学习,参考一下里面的好文章。你也可以仿照里面的作文写。
老师说着话,在书桌上拿了一本厚厚的《全国作文大赛精选》的书送给了我。我感激不尽。我拿回家认真阅读,废寝忘食。从此,我写起作文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般,即使遇到写不出的文章,我翻翻那本作文书,从里面找一篇文章仿照着写,其实不是仿照,是赤裸裸的抄袭,把几个词语变换一下,这篇作文就是我写的了,最后居然得了最高分。当时,我不知道这是抄袭,我还抄过巴金的一篇《海上日出》,还得了最高分。但老师也没有告诉我这是抄袭行为。不过,当时所有人写的文章几乎都差不多,尤其是结尾,一个模子印出来的,谁也不能说谁抄袭谁。这让我直到现在每写文章的时候,都有仿照别人文章的习惯,即使是在写这个小说的时候。
所以,当那些同学交了我帮他们写的作文给老师批改的时候,老师根本发现不出来这是我写的,我可谓大发其财。最后,老师发现了,但是他并没有批评过我一次,因为自从我帮这帮差生写作文和作业之后,除了考试,班里几乎没有不及格的人。为此,老师经常受到好评。
这个业务一直持续到我上了初中,由于那时物价飞涨,我帮写作文和作业的价格也涨到了十元二十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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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5 09:32:30 | 只看该作者
在我上六年级的时候,兴华哥哥早已经练得一手好吉他,但同时他高考也落榜了。兴华哥哥却并未因为没考上大学而有所悲伤,他回到家后帮着家里经营着一家杂货铺,每天晚上收档的时候,兴华哥哥就开着摩托车载着我并带上他的乐器在镇中心的一个小型广场上弹唱。而我则在一边看着兴华哥哥演奏。昏暗的路灯照在他的身上,周围围满了观众,我无比景仰。兴华哥哥弹唱的第一首歌就是沈庆的《青春》:

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
  
  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心醉却不堪憔悴
  
  轻轻的风轻轻的梦轻轻的晨晨昏昏
  
  淡淡的云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
  
  纠缠的云纠缠的泪纠缠的晨晨昏昏
  
  流逝的风流逝的梦流逝的年年岁岁
  
  带着点流浪的喜悦我就这样一去不回
  
  没有谁暗示年少的我那想家的苦涩滋味
  
  每一片金黄的落霞我都想去紧紧依偎
  
  每一颗透明的露珠洗去我沉淀的伤悲
  
  在那悠远的春色里我遇到了盛开的她
  
  洋溢着眩目的光华像一个美丽童话
  
  允许我为你高歌吧以后夜夜我不能入睡
  
  允许我为你哭泣吧在眼泪里我能自由地飞
  
  梦里的天空很大我就躺在你睫毛下
  
  梦里的日子很多我却开始想要回家
  
  在那片青色的山坡我要埋下我所有的歌
  
  等待着终于有一天它们在世间传说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年少的我并未感受到这首歌有多么好,只觉得旋律动听。直到有一天,我开始反复吟唱起这首歌来,整天都不知厌倦。这是因为我爱上了一位女孩子。这位女孩子是我的同学,她叫林诗诗。林诗诗是从外面大城市的小学转学过来的。当穿着一身纯白的连衣裙子的她走进教室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她。那是一个童话里的公主般的女孩子。我一度在想,只有王子才能配得上她,而我却是一只青蛙,还不是青蛙王子的青蛙。

不是我太自卑,当你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你总是希望把自己最好的方面呈现给对方,让对方觉得你就是最完美的。

非常幸运的是,老师把林诗诗安排到我前面的一张课桌上。老师如此安排,只因我和林诗诗的同桌学习成绩都很好,而且我还是一个学习委员,老师希望我在学习上能多帮助林诗诗,我当然非常乐意。从此,我每次上课都可以看到林诗诗的后脑勺和洁白的后脖颈。而且,每次的上学放学路上,我总能和她同走一条路,我上了六年的学,从未感到这条上学的路程是如此的短暂。纵然如此,我已心满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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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5 09:36:31 | 只看该作者
由于林诗诗的到来,改变了老师们的教学方式,原来老师一直都是用家乡方言教学的,只有语文老师在教学生读课文认生字的时候才会用普通话的。在那一段时间里,老师们都使用着蹩脚的普通话。一个月后,我们这个班的普通话是全校班级说得最好的一个。
当然,林诗诗的到来也改变了班级里的大多数男生。在我每天都对她的后脑勺如痴如醉的时光里,我发现坐在周围的男同学们的眼睛也经常落她的身上,只是他们当中的一些人要比我幸运多了,他们能看到她的正脸和侧脸。这竟然让我感到有些生气和失落。我开始拒绝为那些男同学写作文和作业,当然,我也就没了收入。这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子,竟让我为她付出这样的代价。
在这段时光里,我开始侧面打听林诗诗的个人信息,据一些和她住得比较近的女同学透露,林诗诗的妈妈原来是我们隔壁村的人,嫁到邻市,后来在林诗诗三岁的时候身患绝症去世了。林诗诗一直跟着她爸爸生活。
后来,林诗诗的爸爸开了一个餐馆,很多政府单位来吃饭,吃饭就签单欠账,有时没来吃饭消费也要拿几百上千元的发票。欠的账太多,又收不回来,餐馆经营很困难。就在饭馆后来生意有所好转的时候,遭遇拆迁,补偿很少,远远不够他爸还当时因为开餐馆而欠下的债务,好几个欠账大户也一直拖着不肯结清欠款。所以,就算搬走,也不够钱还债或者重新开一家。这让她爸爸一直很消沉,经常暴躁不安。最后,在一次领导们来餐馆吃饭的时候,她爸爸扛了一桶大煤气罐去到他们吃饭的包厢,然后把自己和他们都一起炸了......本来,她爸爸当时只是想和他们谈谈,能不能把欠款结清,能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但是有一个王八蛋说了一句话,也许是说溜嘴了,这句话就是以大局为重。她爸爸一听,发现还是那句说了几百遍的话,就直接拧开煤气罐点火了。
林诗诗的爸爸去世以后,外婆便把她接回来自己抚养。现在林诗诗和她的外婆、舅舅一起生活。

当我得知她的这些信息之后,我在想,这真是一个可怜的孩子,我一定要保护她!在莫名其妙地蹦出这个想法的时候,我忘记了我其实不是她的谁,我只是她的一个陌生的、从无交流的同学。我也甚至忘记了我在别人的心目中,我也是一个可怜的孩子。更悲催的是,我还忘记了兴华哥哥,自从林诗诗到来后,我没有主动去找过兴华哥哥玩耍,我每天要做的事情是如何能吸引林诗诗对我的注意。人就是这样,在人的心目深处,爱情永远比友情更重要;爱情永远不需要对方的付出,甚至没有对方的一个暧昧的眼神、一句好听的说话,就心甘情愿地为她悲伤、开心、失落、牵肠挂肚。
作为学习委员的我,开始利用职务之便试着去接近她,当然我跟她的距离是够近的了。但每次我和她说话的时候,我总能感到自己的心脏手脚发虚发软,说话的声音中气不足。而且林诗诗也总是默然不语,偶尔礼貌性地回答一下。这并不是因为她高傲,而是因为她太安静了,安静到能让人感觉到她明显的抑郁。
时光流逝,秋去冬来,我突然意识到寒假到来了。这意味着我将有很长的时间看不到林诗诗,也不能和她说话,虽然我们几乎无话可说。我突然讨厌寒假。我甚至在想,如果真有时间老人的话,我一定要喂他安眠药,让他至少沉睡一个世纪。
但这是不可能的,寒假还是到了。在这个寒假里,我天天思念着林诗诗,我开始感到有些烦躁焦虑。我找到林诗诗住的地方,每天假装从她家门前经过,但我却从来没有见到过她。她去了哪儿?我思念的、我爱的人儿。
我非常沮丧,苦闷无从宣泄。我想起了兴华哥哥教给我的那首《青春》,但我只哼唱这首歌的一部分:

 在那悠远的春色里我遇到了盛开的她
  
  洋溢着眩目的光华像一个美丽童话
  
  允许我为你高歌吧以后夜夜我不能入睡
  
  允许我为你哭泣吧在眼泪里我能自由地飞
  
  梦里的天空很大我就躺在你睫毛下
  
  梦里的日子很多我却开始想要回家
  
  在那片青色的山坡我要埋下我所有的话
  
  等待着终于有一天它们在世间传说

我每天反复吟唱,不能罢口。由于唱起这首歌,我终于想起了兴华哥哥,我竟然忘记了他这么长的时间,就连想起也是因为一个女人才想起了他,我深感内疚。我去找了兴华哥哥。但是我怎么也找不到兴华哥哥的踪影,不在家里,不在杂货铺里,也不在镇中心弹吉他,就连他父母都不知道他跑哪去了。据他父母说天天都会出去好几趟,有时彻夜未归。
我黯然失落,漫无目的地在路上走着。我穿过一片污染工厂,经过我们镇上那宏伟的政府大楼时,我对着政府大楼敬了一个礼。这是我习惯性的动作,在我开始上学读书的时候,每当有政府领导来视察学校,我们的脸都会被老师涂得跟猴屁股似的,然后手捧鲜花,对领导们傻逼呵呵地注目敬礼。
由于我们镇紧邻大城市,镇政府抓住这个地理优势,推平了小山坡,填平了无数田野,拆掉了许多村庄,大力发展工业经济,污染工厂一开一大堆。镇里每进驻一家污染工厂,学校就组织我们这些学生去参观,每参观一次,学校都会要求我们写一篇作文歌颂祖国翻天覆地的变化。事实证明,我们镇得变化确实翻天覆地,变得我差点连路都不认得了。原本晴朗的天空被笼罩了一层灰霾,太阳仿佛被装进了一只半透明的塑料袋里,发着暗沉无力的光线。镇里那条河流也不再清澈,以前我们总能看见河里面的鱼虾在悠然游荡,但是现在我们每天只能看见黑色的河面上漂浮着的鱼虾们的尸体。后来干脆连鱼虾尸体都看不到了。
没有人告诉我们这是怎么了,只有人告诉我们,我们镇上的经济越来越繁荣,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就连镇政府大楼都妈的一下子就窜起了八层。学校带领我们参观镇政府大楼的时候,校长激动无比地抓着扩音器喷出一大串破音,同学们,看到了吧,这就是我们祖国繁荣富强的象征,这就是我们政府领导英明决策带来的伟大的成果……然后扩音器“啪”地一声烧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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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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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0:03:39 | 只看该作者
喜欢看小说,但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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