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安委办印发《梅州市集中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从即日起至今年11月底,全市采取“联合行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方式,深入开展醇基燃料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全链条各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据了解,醇基燃料俗称“环保油”,是以甲醇配一定比例的乙醇、汽油等混合而成的液体燃料。由于醇基燃料闪点低,遇热源和明火易燃烧爆炸,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方案》指出,此次专项整治将对城中村、食街等各类餐饮店,宾馆、酒楼餐厅,学校、医院等机关事业单位的集体食堂,建筑施工工地饭堂等各类涉及醇基燃料使用场所进行全覆盖摸查检查,排查治理餐饮场所醇基燃料供应、运输和使用风险隐患;督促醇基燃料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醇基燃料行为,取缔关闭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醇基燃料企业,有效遏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方案》明确,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采取“联合行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方式,全面落实属地政府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严格履行职责。
《方案》要求,要强化执法监管,切实做到“五个一律”,即凡在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环节存在违法行为的,一律先行查封;未经许可生产属危险化学品醇基燃料的,一律予以关停;未经许可经营属危险化学品醇基燃料的,一律予以查封、扣押;运输车辆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一律予以扣押;发现在整治过程中工作不到位,或者有违法行为的,一律严肃问责。
来源:掌上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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