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人 医保重复参保要清理!每人只能保留一个参保关系

  [复制链接] 0
收藏
0
回复
10426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92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2-6-8 17:34:3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要求,优化参保缴费服务,保障参保群众权益,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规范参保,有序清理制度内重复参保和跨制度重复参保。梅州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开展清理医疗保险重复参保工作,医保重复参保按规定进行清理。


丨什么是重复参保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函〔2021〕333号)文件规定,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内重复参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跨制度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


丨重复参保的弊端


重复参保造成参保人缴纳两份医保增加个人支出负担,一位参保人有两条及两条以上的参保记录,会使医保经办机构难以精准掌握参保人的参保情况,不利于全民医保的参保登记管理。城乡居民医保涉及财政补贴问题,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也会导致财政补助资金浪费。因此,医保重复于个人、于财政都不利,所以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允许重复参保。


丨重复参保关系如何处理


医保经办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保留参保关系:


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


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


学生重复参保的,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的跨制度重复参保,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暂停重复的参保关系。


为保障您能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若您手机接到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通知或收到以下类似短信,请及时关注处理。


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短信告知内容

【经办机构名称】:


温馨提醒:张XX(姓名)参保人您好,根据系统显示您参加了梅州市XX(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XX市XX(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符合国家及省关于不得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关规定,请您在收到此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选择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并暂停其他参保关系。若您未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选择,我单位将按照国家与省规定进行处理,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属地医保中心电话,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丨如何暂停参保关系


(1)若按规定需暂停居民医保的,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医保”进行停保,也可以到参保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医保”进行操作:


①微信小程序找到【粤医保】

@梅州人

②业务办理打开“查看更多”

@梅州人

③选择“居民医保停保”

@梅州人

④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资料
并点击确认

@梅州人

(2)若按规定暂停职工医保(灵活就业),请联系用人单位或自行到参保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办理。


咨询电话如下:


市医保中心:0753-2181980


梅江区医保中心:0753-2196702


梅县区医保中心:0753-2586846/2562039


平远县医保中心:0753-8897839/8899321


蕉岭县医保中心:0753-7863621


大埔县医保中心:0753-5535107


丰顺县医保中心:0753-6619338


五华县医保中心:0753-4428095


兴宁市医保中心:0753-3257220


来源:掌上梅州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