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贯彻意见。要求各县(市、区)的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民政部门参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竣工联合验收,设施验收后同步无偿移交镇政府、街道办,并按照规划用途安排使用。
今年底梅州养老服务设施要实现城镇社区全覆盖
来源:梅州新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