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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平远县将开展为期三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打印本页]

作者: 无星无杠    时间: 2017-3-14 20:15
标题: 平远县将开展为期三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平远县将开展为期三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的城乡环境,规范城乡建设行为,我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组织由县国土局、住建局、大柘镇、市政中心等部门联合组成的县城乡环境整治综合执法组,从3月初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在310日开展的整治行动中,县城乡环境整治综合执法组来到大柘镇墩背村,对该村一处经责令停止仍继续占用水田建房建设的建设行为进行了制止,依法拆除了违法建设的地基并回填泥土,恢复土地原貌,同时对违法建设的当事人姚某秋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

  此次行动有力地打击了违法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了我县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相关部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违法违章等城乡环境问题的巡查整治力度,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遵守国家法律,停止违建行为,为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平远贡献力量。(平远台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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