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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春节元宵期间梅州受理山火、违规野外用火案15起 [打印本页]

作者: 崖滴梅州事    时间: 2017-2-13 11:30
标题: 春节元宵期间梅州受理山火、违规野外用火案15起

      1月27日至2月12日,梅州森林公安机关针对春节元宵期间一些市民到林区上坟祭祖、燃放烟花爆竹等现象,及个别地方先后出现森林火灾和违规野外用火的实际,坚持依法治火,依法严厉打击山火肇事者。


  据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人介绍,春节元宵期间,全市森林公安24小时值班备勤,加强对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旅游区等重点林区巡查,及时查处森林火灾和林区违规野外用火行为。1月27日至2月12日,全市森林公安共1682人次参与值班备勤,先后出动1326人次参与巡山护林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共立案受理山火案件和违规野外用火案件15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4人。其中,刑事案件立案5宗、侦破4宗,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2人,行政处罚10起10人。


  2月11日下午,五华县华城镇新五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接报后,该县森林公安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余×香(女,51岁,华城新五村人)。经查,余×香于当日下午到该村“彭背坑”田间作业时,违规焚烧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涉嫌失火罪,当晚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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