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时空

标题: 领悟:有事还是要依靠媒体 [打印本页]

作者: 秋季    时间: 2012-7-12 11:08
标题: 领悟:有事还是要依靠媒体
      我今天无意中看到那个7个月被打掉小孩的赔偿7万,而且始作俑者多多少少受到惩戒。如果悲剧不可挽回,那么有点钱补补身体,再怀过小孩(7万,如果有下次,够交费了吧)。所以相对那些打掉小孩无声无息的人来说,这个结局还算比较好的。

      我听过有个同村的人,孩子8个月了,也被拖到医院打掉了。那个时候完全可以引产的。悲哀啊!因为没有依靠媒体,打掉就打掉了,无声无息的。什么都没有,还得花钱自己调养身体。悲催!!

       这个不再是沉默是金的年代了,你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吗?

作者: 客家粪青    时间: 2012-7-12 11:39
媒体好多也是做秀的吧, 不是根本解决问题的途径,不过出声好过不出声
作者: 缘系广云    时间: 2012-7-12 11:48
不是所有媒体敢报道的
作者: 秋季    时间: 2012-7-12 11:49
客家粪青 发表于 2012-7-12 11:39
媒体好多也是做秀的吧, 不是根本解决问题的途径,不过出声好过不出声

争取下自己的权益很重要
作者: 秋季    时间: 2012-7-12 11:50
缘系广云 发表于 2012-7-12 11:48
不是所有媒体敢报道的

这些事又不是什么**,起码还有网络,这个更恐怖
作者: 雨中小筑    时间: 2012-7-12 11:52
依靠网络舆论,这个说法更恰当一些!毕竟媒体二字容易让人以为太官方,喉舌!
作者: 客家粪青    时间: 2012-7-12 11:57
秋季 发表于 2012-7-12 11:08
我今天无意中看到那个7个月被打掉小孩的赔偿7万,而且始作俑者多多少少受到惩戒。如果悲剧不可挽回, ...

呵呵,,,很好笑哦,自己的权益还要自己争取,不是受保护的吗?
作者: 秋季    时间: 2012-7-12 12:22
客家粪青 发表于 2012-7-12 11:57
呵呵,,,很好笑哦,自己的权益还要自己争取,不是受保护的吗?

你觉得这句话在生活中现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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