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舒淇当年和黎明谈恋爱的时候,不仅遭到很多黎明歌迷的反对,连黎明的老爸也因为嫌弃她的过去,所以极力反对黎明和她交往。而很珍惜这段恋情的舒淇为了能与黎明继续相爱,所以一直都用忍耐的态度去承受这些压力,但最终两人还是分手了——分手的导火索是2004年舒淇在接受电视台专访时,坦白讲述了自己在台湾拍三级片的经历。黎明知道了这件事之后勃然大怒,他对舒淇说:“以前你是一个人做这些事,而现在是我们两人在一起。”黎明的这种态度让舒淇意识到其实黎明始终无法接受她的过去,并且担心自己的事业被她拖累,于是两人就此分手。
王晶曾说:“成功是最甜蜜的报复。”感觉这句话用在现在的舒淇身上特合适,众所周知,舒淇现在的演艺事业如日中天,她现在绝对是华语影坛里当之无愧的超级天后。
我的一个朋友曾说:“如果我是黎明,我肯定会一直和舒淇在一起,舒淇集性感和可爱于一身,她的气质太特别了,这样的女人全世界都没有几个。”听了朋友的话,我心里就在想,要是舒淇和黎明当初没有分手,而她后来又在事业上达到了今天这样的高度,估计还能不能继续在一起这事儿就不是黎明能决定的了。
当然,如果他们当初没有分手,估计舒淇很可能无法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由此可见,关于爱情的所有假设其实都毫无意义,更何况娱乐圈里的爱情常常都是无常和脆弱的同义词,以至于有人曾这样戏谑道:那些明星们在媒体上高调秀出来的爱情和婚姻最后一拍两散的结局,让我们不得不相信,那些永不见天日的奸情才是真爱。
不过话说回来,一个女人如果像拥舒淇那样拥有一段在世俗眼光看来多少有些“不光彩”的过去,那她就失去了被爱的资格了吗?我个人认为如果两个人的爱情连世俗的眼光都敌不过,那这样的爱情不要也罢,除非他们都是另有所图。
说到这儿,你也许会认为我对于爱情的要求过于理想化,但事实就是,那些不够理想化的爱情并不是真正的爱情,而是徒有虚名的爱情。关于这一点,美国作家杰克·康菲尔德在其著作《踏上心灵幽径》中曾这样写道:“真正的爱是一种开放的表达:‘我爱本来的你,不带有任何期待或要求。’执著则带有分裂感:‘因为你和我是分开的,所以我需要你。’一开始,执著可能很像爱,但渐渐会显明那不是爱,其特征是黏人、控制和恐惧。”
众所周知,当今的法国第一夫人卡拉·布吕尼曾拍过裸照,网球天王桑普拉斯的老婆布丽姬·威尔逊曾拍过三级片,但这两件事显然并没有让她们丧失被爱的资格。
我始终认为,一个男人如果过于看重一个女人所谓的“不光彩”的过去,那他在潜意识里其实是有一种将女性的身体物化的心理倾向,这本身就是对女性的极不尊重。而在这样一种极不尊重的前提下,根本不可能产生出真正的爱情,而只会产生出那种徒有虚名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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