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09年7月11日晚吃完晚饭约21点左右,我走进了宝岗大道南的广百新一城二楼专卖店carol & John's,一进店都有店员跟在后面的,之后我选了两条连衣裙入去试,店员不把布帘打开请我入去试衣的,当时我的心本以为很安全的,但在把衣服脱光时一个年约4岁的小孩把我的布帘连续大复度地翻动了两次,因为当时我身上只穿着内衣不好意思上前阻止,怕多动一下会更引人注意,之后那小孩还跟妈妈说里面有人,但她当时还未意识到小孩的刚才的行为,还继续去试另一件衣服,而当时一共有三个人在我试衣室的门前约30厘米左右,在聊天,其中包括小孩的妈妈,两个店员,其中一个是打开布帘给我进去的店员,我听到聊天的内容就是那个小孩的妈妈不太想买那个数百元的衣服,而两个店员想说服她便疏忽了帮我扣布帘的扣,而我又看不到那个布帘是有扣的,之后我说了那小孩的妈妈几句,但她好像还未知事情的严重性,当时店员也没有及时向我道歉,后来我报了警,小孩的妈妈以小孩哭为由,而店员又自行把其放走,如果她偷了店内的东西而又拿小孩哭为由,我看那店员又会不会打其放走,最后去到警局解决,该店员还理直气壮地说我欺负小孩,态度好像她是受怕者一样,在警局吵得还比警察大声。无错,小孩年幼不更事,但这就不代表他可以犯法,而广百是家大的百贸公司,居然服务意思那么差,态度就更之恶劣,那以后我们的销费者还能对广百这家著名的百贸公司有信心吗?所以我一定会就此事投拆到底,为我们销费者争取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