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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我于5月8日上午9:20左右经过西桥江南端红灯处被一名交警截停,因没带证照在身,摩托车被扣留。在与警车:粤M9431车上的警员交谈的时候,一名女警员警号为120521,当时戴着墨镜很酷的样子坐在车上,可能看我不顺眼,竟突然对我说:这么“窜”,什么为人师表,看起来怕是人家包养的情妇……此类的话,而且音量很大。当时我并未和任何人发生冲突,也并未和该女警员说话。我莫名奇妙被不认识的人用很不雅的话中伤,严重伤害我的自尊心。就算我违规,交警需要适当批评的话,也不是用这毫不搭边的话。我当时跟她理论,要求她跟我道歉,她非但不道歉,而且坚持说她没说过。而且把车窗关上,不理不睬。当时车上有其余几名警员,他们一同包庇,也不作证。我要求的仅仅是一句道歉的话,要求李警员为她所说的话负责。她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素质如此低下。而且是在当街,在群众的眼光下这样说话。<br /></d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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