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皮瓦拆除现场,许多小区住户忍不住前来围观,并就拆除事宜以及拆除后如何使用楼顶提出疑问,现场工作人员对住户问题一一进行了回答。
拆除铁皮瓦后,梅州城区不少楼顶安装了光伏发电板,既美观又能为群众带来“阳光收入”。受访者供图
“他们解释得很详细,反正就是拆掉也能补,新建也能补。”住在3号楼602房的杨先生说,“3月初政府就派人上门和住户进行了充分沟通,广泛征集了大家的意见。同时鼓励大家统一意见,在楼顶铺设光伏发电板,既能防水隔热,又能增加收益。”
拆除铁皮瓦的事项繁琐,小区里一名老党员翟文和主动站出来当起了“指挥员”。“铁皮瓦顺利拆除建好光伏设备之后,后续如何管理是一个问题,我们几个老党员多次商量,也在小区里进行了摸底调查,大家计划成立小区业委会,这样能更好地服务住户。”翟文和说。
“安装光伏板之前,要对楼顶铁皮瓦进行拆除。由于老旧小区的铁皮瓦使用时间长、材料很薄很脆弱,拆除过程中存在高空坠落的风险,增加了施工难度。以3号楼为例,完全拆除大约需要1天半的时间。”梅州市政佳建设有限公司现场技术负责人梁炽告诉记者,经现场勘查测算后,该楼顶可搭建400多平方米共180多块光伏发电板,每块板功率为540瓦,全部安装完成后可按照光照时长计算收益。
居住在梅江区三角镇明山宫路的市民廖建元,也是积极响应此次整治行动号召的群众之一。
在领取相关政策补贴后,廖建元第一时间在自家屋顶搭起了近100平方米的光伏发电设备,设备运行后预计年收益可达到近万元。“我很支持这项工作,正好去年我就想在房顶装光伏发电设备,哪怕没有补贴也要更换。刚好村干部入户宣传告诉我们有补贴,我马上表示要第一个安装。”廖建元表示,“这不仅能给我家增加了一点‘阳光收入’,也是改善家乡面貌的好事,更可以为环保事业出一分力,一举三得。”
在梅江区三角镇宫前村第七组一民房铁皮瓦拆除工作现场,屋主吴先生告诉记者,经过三角镇工作人员多次入户走访宣传铁皮瓦整治政策,自己和家人也十分支持拆除破旧的铁皮瓦,总共拆除面积约100平方米。
"哪怕只是将铁皮瓦拆除,也有20元/平方米的奖补。有奖补机制的激励,群众对拆除铁皮瓦的政策还是比较支持配合的。”三角镇坜明村驻村工作组组长张伟红表示。
联动协作
力争3月底前完成整治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梅县区新城办事处的嘉应西路的县建设局宿舍小区,原先老旧的铁皮瓦楼顶已经成功“变身”,分别变成了光伏屋顶和琉璃瓦屋顶。在此基础上,住户还在周边安装了格栅围挡,安全系数进一步提升的同时,也使得建筑外立面更加统一、美观。
“楼顶光伏安装的费用约为15万元,政府补贴4万元,支持力度也不算小了,以后的收益还能返还给住户。”小区住户家属黎师傅说。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新城办事处在近期充分发动社区干部、驻村干部,对辖区内4个社区290户进行了入户宣传。向群众讲解铁皮瓦改造政策,各部门强化联动协作,各成员单位之间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整治铁皮瓦也是消除天面的安全隐患,为建设美丽梅县添砖加瓦。群众在理解政策意图之后,参与的积极性普遍较高。”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副主任赖通贤表示。
截至3月16日,梅县区临时建筑(铁皮瓦)示范整治工作户数完成率为87.38%,面积完成率为90.11%;梅县区户外广告、招牌示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率为99%,梅县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示范整治工作出动293人次,共整治186处。
家住梅江区金山街道小溪唇社区的黄阿姨,近期也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宣传鼓励下,着手将自家楼顶的铁皮瓦更换为陶瓷瓦。
记者在黄阿姨家看到,楼顶框架已经搭好,工人们正忙着将一捆一捆的陶瓷瓦搬上楼,准备进行铺设。为了隔热,黄阿姨家前几年便在四楼楼顶搭建了铁皮瓦。在社区干部入户走访宣传铁皮瓦整治政策后,黄阿姨一家意识到破旧的铁皮瓦将带来安全隐患,于是商量决定进行拆除更换。
“更换陶瓷瓦更安全不说,陶瓷瓦隔热效果相比起铁皮瓦也更好,政府有补贴支持,我们也积极响应号召。”黄阿姨说。
记者了解到,经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入户宣传,向居民分析拆除铁皮瓦的意义之后,目前已有不少居民与黄阿姨一样主动配合拆除。“户主可以自己叫人施工整改,也可以由街道办引荐施工方帮忙整改,整改费用就按照相关文件进行补偿。”梅江区金山街道小溪唇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焕祖介绍。
"在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中,梅州市坚持问题导向,找出解决临时建筑(铁皮瓦)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促进人居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梅州正加强排查、统筹推进城区临时建筑(铁皮瓦)改造、拆除,力争实现‘增量得到遏制、存量逐步消化、安全隐患完全消除、长效管控机制基本建立’的目标,还市民清爽美丽的城市‘天际线’。”
延伸
梅州城区临时建筑(铁皮瓦)示范整治补助标准
区分不同情况和改造类型,按照《梅州城区临时建筑(铁皮瓦)专项整治规划设计指引》确定的整治标准进行改造验收后,采取如下补助标准,每户不超过100平方米面积计算。
●建设屋顶光伏发电设施作为顶层防水隔热改造,给予200元/平方米补助。
●更换为陶瓷瓦、琉璃瓦屋顶板材,给予含更换骨架90元/平方米补助;不含更换骨架给予70元/平方米补助。
●铺设隔热砖及涂刷防水涂层作为顶层防水隔热改造,给予50元/平方米补助。
●屋顶增加栏栅装饰的改造,按立面投影面积给予30元/平方米补助;加设屋檐、飞檐的按栋给予350元补助。
●拆除、外运原有铁皮瓦,给予20元/平方米补助。
列入老旧小区改造的临时建筑(铁皮瓦),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安排资金进行改造,不再列入补助;单位临时建筑(铁皮瓦)改造的不列入补助;市场主体参与梅州城区连片屋顶光伏建设的不列入补助。
【来源】南方日报·梅州观察
【记者】何苑妮
【通讯员】黎为科 吴越 叶宇琼
【作者】 何苑妮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