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慢责怪游泳教育“一刀切” ■笃 鲜 最近,“海南小学生毕业必须会游泳”的新闻备受关注。海南省教育厅日前召开会议,要求各地各校认真反思学生安全事故,把普及游泳教育作为一把手工程,小学毕业生在今年8月底前全部学会游泳,未配备游泳池的13个乡镇要在今年11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全部学会、按时建成,这些内容确实容易给人“一刀切”的感觉。不过,要结合背景看到底合不合理。
海南夏季气候炎热,多沙滩海岸,暑假是学生溺水事件的高发期。普及游泳教育的出发点很明确,就是降低学生戏水的潜在风险。也许有人反驳说“淹死的都是会水的”,学生学会了游泳,更容易在戏水时放松警惕发生危险。这种担心有一定道理,但俗语只是提醒人们,不要因为有本领而疏忽大意,绝不是劝人不要掌握本领。作为有氧运动,游泳有益于人体健康,要是学生能在游泳课上掌握安全常识和自救技能,又习得一技傍身,总不是件坏事。
2017年,海南省颁布《海南省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实施方案》,开宗明义要求“全面推进中小学生‘学游泳、防溺水、懂自救’系统教育工程”。值得关注的是,该文件“保障措施”部分还提到了很多人关心的经费问题,要求“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多方筹措支持中小学生游泳教育的经费投入机制”,省财政给予适当倾斜,同时鼓励市县政府发动基金会、企事业单位等赞助,由市县政府兜底。一些市县政府确实可能力有不逮,能否如期推行并且不给学生家庭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要看海南省政府的决心下得有多大了。
显然,这次提出全部学会游泳、全部建成投用,表示海南下定了决心推进游泳教育。具体部署也需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完善细化。比如身体状况不适宜进行游泳运动的同学,可能不适合强制他们下水。又如“学会游泳”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应当进一步说明。试想,如果开设了游泳课,却不保证学生“学会”,而后学生在半会不会的状态下独自戏水,岂不是十分危险?
有观点认为,把游泳纳入考核会给学生增加压力,难免有家长要给孩子专门报班学游泳。在一些将跳绳纳入中小学生体育考试科目的地区,就有人专门给孩子报课外班培训跳绳。这个问题其实不难解决。第一,体育课要上好,第二,考核标准要拿捏好。话说回来,如果质疑为什么“必须学游泳”,那为什么必须要学跳绳呢?为什么必须学数学呢?这样质疑下去,大概绝大多数我们正在做的事情都没有必然要去做的道理吧。
说到底,普及游泳教育的要求是不是“一刀切”,要看工作如何推进落实。在实施效果呈现出来之前,笔者觉得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学会游泳的方案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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