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续费是“霸王条款”

[复制链接] 0
收藏
0
回复
6444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0-8-24 16:34: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0-8-24 16:57 编辑

自动续费是“霸王条款”

    新闻:在网上煲剧、听音乐,总会遇到“试听1分钟”“无限长长长广告”。许多人只好购买了会员,可问题又来了,“自动续费”让他们吃尽苦头。日前,南宁的陈先生在电视上开通15元包月的影视会员,没想到默认收费到2099年,足足有79年之久。

    南方日报:多年以前,不少用户就被名目繁多的增值电信服务费坑过——每月仅几元,倘若不留心查话费详单,恐怕根本不知情。现在,借助于移动支付普及,这种下三滥手段又一次借尸还魂。消费行为就应该你情我愿,明明白白。自动续费作为一种格式条款,应该充分地告知和提醒消费者,而不是“躲猫猫”。时至今日,仍有APP采用浅色小字等“最不显著”的提醒方式,乃至千方百计地瞒着消费者、忽悠消费者,是知法犯法,消费者完全可以主张此类条款无效。但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维权有一定困难。自动续费涉及金额通常就是十几元、几十元,消费者一般都选择协商解决,或者放弃维权。而一些商家,正是抓住了消费者息事宁人的“弱者心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回到公益诉讼的思路上来。相关部门也要加大治理力度,针对一些表现突出、根深蒂固的霸王条款进行强力整治,将一些明知故犯的商家拉进诚信黑名单,让他们感受到痛感,真正建立耻感。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