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兴宁市公安局紧盯民生小案,部署专项行动,主动出击下好“先手棋”。2019年12月15日到2020年1月15日,仅一个月共抓获各类盗窃嫌疑人11名,破获盗窃案件41宗,起回被盗摩托车7 辆,追回被盗现金21000元。
12月18日,办案民警综合视频分析和走访调查,在龙田镇鸡公桥村抓获盗窃嫌疑人罗某,面对民警的询问,拒不承认作案事实的罗某在视频证据面前如实供述其在宁新偷盗家禽30多只的犯罪事实。
12月25日,办案民警灵活应用技术比对和信息研判等侦查手段,在兴宁市青眼塘一出租屋成功抓获一名在惠州居住、兴宁作案的四川籍入室盗窃嫌疑人陈某福,一举破获入室盗窃案30多宗。
1月3日,办案民警通过侦查布控,在兴城欧尚超市门口停车场将盗窃摩托车的嫌疑人张某波现场人赃并获,破获
以身份证抵押试车、某派出所领导试车等为借口,在兴宁、梅江等地实施盗窃摩托车的案件6宗,起回被盗摩托车3辆。
1月14日,办案民警快速出击、偱线侦查,抓获一名偷盗车内银行卡并取走存款的盗窃嫌疑人李某,起回被盗银行卡和现金6800元。
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兴宁市公安局以“破小案”为切入点,从“多”“快”“准”上做功夫,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针对年底易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系列侵财型盗窃等案件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把“小案”当做“大案”来办,全力守护辖区百姓的财产安全。
来源:掌上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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