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9-2-13 07:37 编辑
骑车横过马路 被撞还担责!
生活中骑自行车出行的市民比比皆是,但由于安全意识淡薄,真正能做到安全横过马路的市民少之又少。下面这起事故就是由于自行车驾驶人横穿马路时不注意安全引发的,希望此案能起到警示作用,提醒市民出行时遵守交通规则,小心骑行。
事故发生在梅县区梅塘西路路段,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到,一女子驾驶自行车从最右边车道行驶到中间车道,让同方向后方驶来的货车措手不及,结果与横过马路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交通安全须知道 骑行知识请收好
1、不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车;没有车闸或没有安全保证的自行车不能上路;不要在人行道、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
2、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混行道上要靠右边行驶,不能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行驶。
3、过较大陡坡或横穿马路时应当推车行走;雨、雾等天气要慢速行驶。
4、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不要突然猛拐;超越前方自行车时,不要与其靠的太近,速度不要过猛,不得妨碍被超车辆的正常行驶。
5、不要手中持物骑车,不要双手离把骑车,不要两人骑一辆车;骑车不要曲折行驶,不要相互竞驶,不要两辆以上并排行驶。
6、两辆车行驶时,两人不要相互勾肩搭背,相互挤抹,相互追逐
7、不要骑一辆车,再牵引一辆车,不要紧随机动车后面行驶,不要手扶机动车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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