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五华男子自导自演“绑架案”,只为与妻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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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30 16:58:3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8-11-30 16:5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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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五华男子自导自演“绑架案”,只为与妻子离婚

    丈夫突然失去联系,接着妻子便收到内容为“他借了我们公司6万元……还钱了就可以回家了,如果报警后果自负。”的威胁短信。妻子权衡再三,选择向警方报警求助,然而当警方集中优势警力全力侦破案件后,却发现这是一起“受害人”自编自导的闹剧。

梅州五华男子自导自演“绑架案”,只为与妻子离婚
  11月26日下午,五华县水寨镇的邓女士来到水寨镇派出所报警,请求警方解救她的丈夫。邓女士告诉民警,丈夫李某在11月25日离家后就与家中失去了联系,打电话也无人接听,当天晚上手机还关机了,第二天上午手机又开机了,但是电话依然无人接听。一直联系不上丈夫的她心急如焚,便给丈夫发去短信,随后收到了一条这样的短信回复:“你们是李某什么人,他借了我们公司6万元,现在人在公司里,还钱了就可以回家了,如果报警后果自负。”邓女士权衡再三还是向警方报了警。  

  接警后,五华警方高度重视,积极争取梅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支持,并从刑侦和水寨镇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迅速着手展开侦查,对李某的生活社交圈和活动轨迹等进行研判。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民警发现这起“非法拘禁”案存在诸多可疑之处,并怀疑这是一起“假案件”。26日晚上7时许,邓女士再次来到水寨镇派出所,告知民警其丈夫李某已自行平安回到家中。  

  为了尽快查明真相,办案民警将李某传唤至派出所。经查,李某交代,其并未受到他人威胁恐吓和非法拘禁,妻子收到的短信内容是他自编自导自演的恶作剧,目的是想通过制造“绑架案”激怒妻子,从而达到与妻子离婚的目的。民警表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谎报警情。目前,五华县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民警提示:谎报警情不仅占用了有限的警力资源,扰乱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而且还会造成警力资源的极大浪费,影响紧急警情的有效处置。另外,根据法律规定,乱报警、报假警或故意夸大警情、骚扰“110”等行为,都是违法的,公安机关可依法对行为人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还有可能触犯刑律,报警人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许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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