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统彤 于 2017-9-1 22:24 编辑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新规,规定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其中指出,在外租房、经常出入网吧者不得纳入贫困学生之列。
常去网吧学生不认定贫困生 问:《办法》第十二条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作出了规定,社会广泛关注,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学生或学校能够证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高校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参考执行:
(一)家庭投资办企业、拥有豪华楼房、小汽车的;
(二)经常消费高档通讯工具、高档电脑(特殊专业除外)、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或有其他奢侈消费行为的;
(三)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消费超过当地家庭平均收入水平的;
(四)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五)平时消费水平明显高出周围同学平均生活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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