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注册“同市通办”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暂不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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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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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 18:04: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日前从市工商局获悉,从6月份开始,我市在原有梅江区、梅县区、工业园区试点企业登记注册“同城通办”的基础上,将覆盖范围扩大到全市,从“小同城”到“大同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同市通办”。

  据了解,该项改革举措主要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企业,含内资有限公司(不含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合伙企业(不含有限合伙企业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的登记业务。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暂不纳入该项措施。
  申办上述企业登记注册的群众,可在梅州市范围内自行选择任一县(市、区)级工商局登记注册窗口(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申请办理。工商部门将通过优化内部流程,利用电子化传输手段,及时移交属地登记机关办理。属地登记机关负责审查、办结该笔业务,并将营业执照及其他材料移交受理机关。受理机关收到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领取营业执照等相关工作。
  记者了解到,实现了登记注册“一个窗口进出”,群众只需在就近的工商窗口便可办理和领取营业执照,这将进一步减少群众办事跑腿时间,同时将降低企业登记注册的制度性成本。实行“同市通办”后,其后续的监管责任,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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