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885 天 连续签到: 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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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7-5-7 09: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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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统彤 于 2017-5-7 09:29 编辑
《新办法》首次对用人单位明确提出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的规定。您怎么看待这一规定?
林律师:我认为这是一个好的规定。以法规的形式明确对女职工在劳动中区别于男性加以特别保护是非常有必要的,有利于保护女职工生理和心理健康,是进步的举措。女职工承担繁育后代的重任,其生理和心理健康对后代的影响是巨大的。 但是,办法如何具体落到实处并起到应有的作用还必须靠措施的落实。
我觉得应有下面的措施:
加强宣传,印制有关宣传传单张贴于社区村居及单位显要位置,组织学习;明确凡以语言、文字、肢体行为、图像、电子信息等方式对女职工实施性骚扰均应纳入处罚范围。
要求各层级、各单位以此为契机,制定和完善企业有关制度甚至劳动合同,对违反的进行严格处罚。
在办公室等场合设置监控,有效监督等等。
由于性骚扰通过生理形式对女性带来心理伤害影响持久,为今后的生活埋下深深的阴影,已经成为当今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新办法》对性骚扰进行专门规定,以期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在工作场所性骚扰女职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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