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丰顺妨害公务第一案:醉驾、咬伤民警,现已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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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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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4 12:06:3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7-3-14 12:08 编辑

  2017年丰顺妨害公务第一案:醉驾、咬伤民警,现已被批捕

2017年丰顺妨害公务第一案:醉驾、咬伤民警,现已被批捕

  南方网>梅州新闻 2017年丰顺妨害公务第一案:醉驾、咬伤民警,现已被批捕  近日,丰顺一男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咬伤现场执勤民警,涉嫌危险驾驶和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  

  2月11日19时许,正值“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梅州市丰顺县埔寨“烧火龙”活动当天,丰顺籍男子张某城浑身酒气,驾驶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欲通过埔寨镇园盘烧火龙设卡点进入火龙现场。在现场执勤民警告知此处已实施交通管制、不能通行机动车的情况下,张某城不但不听从现场安保民警的劝阻,还多次强行冲卡欲驾驶机动车进入烧火龙现场,对民警进行极为恶劣的辱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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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7-3-14 12:09:15 | 只看该作者
2017年丰顺妨害公务第一案:醉驾、咬伤民警,现已被批捕  
张某城不断扭动身躯,拒不配合

  为确保活动秩序和群众人身安全,公安民警依法将其控制并带离现场。此过程中,张某城暴力反抗,并用牙齿咬伤在场执勤民警的右小腿。民警忍着伤痛,最后将其带至公安机关审讯。  

  经对张某城进行酒精含量抽血检测,张某城血液中被检出的乙醇成分含量高达190.6mg/100mml,已严重超出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经法医鉴定,受伤民警被咬成轻微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张某城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且具有以暴力、威胁手段抗拒抓捕的社会危害性,39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城已被丰顺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来源:微信公众号《平安丰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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