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对一起涉及20名被告人的特大制造毒品案作出一审宣判:主犯陈×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军等4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15名被告人被判处七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了解,去年9月16日,梅州、惠州两地公安机关同步展开收网行动,捣毁了一个从外地转移到梅州市丰顺县阝留隍镇、以惠东人陈×强为主的制毒团伙,成功联合侦破了公安部目标“2015-962”制造毒品案,抓获制贩毒犯罪嫌疑人20多人,缴获氯胺酮(K粉)成品500多公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强、刘×军等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非法制造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制造毒品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陈×强、刘×军、杨×平、温×友、陈×生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余15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梅州电视台、梅州微闻联播、民生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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