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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6-12-15 22:21 编辑
南方网>南方快报 省纪委通报4起环境污染责任追究案件
近期,省纪委、省监察厅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加大对之前已暗访曝光的填埋垃圾、非法采砂等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查处力度,强调要继续严肃查处损害生态环境背后的腐败和失职失责行为,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15日,省纪委通报了4起环境污染责任追究案件。省纪委表示,这些案件反映广东一些地区、单位和基层干部曾对破坏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不够重视,失职失责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省委、省政府对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最近专门下发通知提出具体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周密安排,相关部门领导要认真履职,特别是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要认真及时调查处理和落实整改,以实际成效兑现承诺、取信于民。
省纪委通报4起环境污染责任追究案件、其中梅州市梅江区: 10名党员、干部因农用地被填埋焚烧垃圾受处分,5名分管领导被问责。 梅州市梅江区西郊桃西村村民李某私自将承包的12亩农用地用作垃圾受纳场,招纳建筑及生活垃圾填埋并且焚烧,造成周边空气、水土污染,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生产生活。市区余泥渣土管理中心、西郊街道办、西郊国土资源所、桃西村委会均存在监管处置不力、推诿扯皮的情况。
梅州市梅江区纪委分别给予市环卫局主任科员郑良永,市区余泥渣土管理中心原主任温永强、支部书记朱波、副主任王文清,西郊街道党工委委员李政、原委员王敬辉,桃西村党支部书记叶昌宝、治保主任蔡宏党内警告处分;对市国土资源直属分局西郊国土资源所所长古发君,区环保局信访办主任陈志国,市区余泥渣土管理中心业务室主任冯令连、队员周庆秋、队员陈志辉进行诫勉谈话;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分别给予市城监支队办公室科员李冰梅、黄静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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