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梅州城区排堵保畅工作,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根据市局党委的部署,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经在梅州城区(含梅县区新城)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目前,已经抽调支队机关、直属大队以及梅县区大队警力根据城区高峰期特点,部署在44个路段(点)。
目的就是:进一步推进梅州城区排堵保畅工作,提升道路通行能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
梅州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是新一届市局党委的重点工作部署,也是有效维护城区交通秩序,改善交通环境的重要举措。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全警动员,全力以赴。
工作中,市局要求路面执勤做到依法行政,理性、平和、规范、文明执法执勤,配备执法记录仪和对讲机,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动作规范。
为了更彰显梅州交警人性执法理念,为了配合整治,梅州市公安局在梅州日报头版显著位置连续刊登了四期《关于在梅州城区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在城区主干路口LED屏播放整治公益宣传片,在城区100多个路口悬挂整治行动横幅,发放了近5万份《通告》和《梅州交警至全市市民的一封信》,交通志愿者宣传也参加了宣传活动。
10月24日才开始正式进行专项整治,在前期的整治中,我们主要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的城市综合体周边路段和一些主要路口路段的机动车乱停放进行集中整治,在一个星期的整治中,交警部门查处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720宗,其中,违法乱停放1050宗,其中摩托车和汽车的查处率查处比例没有明显变化,不存在只对某一种机动车的查处,也不是只针对某一群体,在查处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中,主要还是乱停放和不戴安全头盔居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同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梅州交警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依法依规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严查、严管、严处。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建言献策,梅州交警也欢迎广大市民对我们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警方提醒:开车上路记得按规定车道行驶,按规定停放车辆;车辆行经斑马线,记得礼让行人;驾、乘二轮摩托车记得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不要超员;不要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行驶(冲红灯、闯禁令);不要酒驾、毒驾;记得按规定变更车道行驶(加塞、随意变道)。
来源:微信公众号《平安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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